“刘警官,马上春节了,我们在附近搞‘四风’监督,顺道了解元旦以来你们查处酒驾醉驾的情况,有没有党员和公职人员?”“元旦到现在,我们查处酒驾醉驾291起,其中党员干部酒驾醉驾8起,全州酒驾醉驾同比下降了61.4%,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下降了74.2%。”1月12日,我与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同事到州公安局了解情况。酒驾醉驾数据的明显下降,说明纠治“四风”卓有成效,这不禁让我想起去年春节后处理的一起公职人员酒驾事件。
去年3月,春节刚过,我们收到天柱县纪委监委上报的一起公职人员酒驾问题线索:天柱县某国企总经理蒋某某酒后驾车,被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
我们经过初步研判认为,这起酒驾可能与“四风”问题相关,于是指导天柱县纪委监委成立初核组循线深挖背后的“酒局”。起初蒋某某还抱着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我就是和几个朋友喝了点酒,想着春节才过应该没人查,开车回去也没啥大不了。”
“都有哪些朋友,请你如实提供具体饮酒时间、地点、聚餐人员等信息。”见蒋某某避重就轻,初核组直奔主题,通过比对该国企员工花名册,发现聚餐的人中还有4名是在岗职工,且聚餐地点就在该国企内部,聚餐结束后也未结算费用。经查,3月10日蒋某某在接待某私营企业来访后,违规安排本单位4人组织宴请,并擅自饮酒。
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规定2017年9月施行,明确要求“全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但蒋某某和几名干部都认为喝点酒不算事,不被发现就行了。“几杯酒”看似是小事,但反映出蒋某某等人心存侥幸,纪律规矩意识不强。最终,蒋某某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参与接待的4名干部分别受到诫勉、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
从公安局回单位后,我和同事梳理起2023年全州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同事边整理台账边说:“你看去年查处的325件案子中,涉及‘四风’问题的有16件,发生在元旦、春节等节日的占比88.2%。”我看后说:“咱们在公安局了解到,今年元旦以来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的数据明显下降,说明去年专项整治还是给大家提了醒,起了警示作用,马上就要过年了,我们再像去年一样在每个节点都发通报和廉洁过节短信,接着给我们的党员干部‘打预防针’。”
我想,只要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长,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就会逐步提高,作风就会持续转变,我们纠治“四风”的成果就能不断得到巩固和拓展。
(本文刊载于《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24年第03期,作者:贵州省黔东南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 吴彦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