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栖霞市委宣传部收集编辑:栖霞市委宣传部
非法储存液化气,不仅会将自身置于危险境地,还会危机附近居民群众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近日,栖霞市燃气专班联合亭口镇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行政拘留1人。
栖霞市燃气专班在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亭口镇王某某家中储存有大量液化气罐,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发现线索后,市燃气专班所高度重视,立即联合亭口镇镇政府、亭口镇派出所开展调查。经查,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在其家中前院存放10个液化气瓶,共装有127公斤液化气。
经过询问,王某某对在没有取得储存销售危险物质许可证的情况下,明知大量存放液化气存安全隐患,而侥幸存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为了将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市燃气专班会同派出所立即将违法存储的液化气罐予以查扣,并联系专业人员转运到安全区域进行妥善处理。3月5日,违法行为人王某某被栖霞市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下一步,栖霞市燃气专班将进一步加大对燃气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非法充装、运输和销售“黑气瓶”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打击、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提醒广大群众要去合法的燃气供应点购买燃气,确保燃气使用安全。(通讯员:孙绍山 刘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