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实习记者 蔡希报道)因为在人行道上过马路时没有被过往车辆礼让,市民李女士来到“石榴云12345问政”留言板写下了自己的遭遇……
2月17日早,李女士步行路过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与河南东路路口(加气站旁边)斑马线时,一辆白色轿车丝毫没有减速,还冲其打喇叭。“当时人行通道是绿灯,那个车没有让我,还‘嘀’我。”李女士说。
网友李女士在“石榴云12345问政”留言板讲述自己的遭遇。
在接受采访时李女士回忆,她经常途经这个路口,但印象中近两个月以来,只被礼让过两次,其中一次还是因为现场有交警执勤。她说:“机动车礼让行人的交规施行有六七年了吧,为什么还有司机置若罔闻?”
得知李女士的遭遇后,记者联系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市区交警大队阿勒泰路中队中队长王博。据其介绍:李女士所说的丁字路口东西方向(河南东路)早晚高峰车流量较大,尤其是从四平路右拐驶入河南东路,因为有一个公交站,所以会有机动车和行人的明显交织。
对于李女士在斑马线上没有被礼让反被机动车打喇叭的遭遇,王博表示: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应当礼让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对于李女士的情况,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在交叉路口右转时,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右转时要让行’。这个路口虽然车辆右拐的信号是长黄灯,但当遇有行人通过时,必须停车礼让。”王博强调,此情况机动车必须停车,而非减速。
记者将回复信息转达李女士解疑后,李女士追问道:如果已经发生了不礼让的行为,怎么办?
王博进一步解释,如果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那么行人可以留下现场的视频、图片,车型、车号等相关证据,然后向交警部门投诉,“一经核实,可对驾驶员进行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对于留言板及时跟进和详尽答复,李女士非常满意。“从留言到得到答复,只用了一天不到的时间。石榴云的效率棒棒的!交警的答复杠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