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急管理报记者 刘向伟
通讯员 陈 美
“把你们的安全生产台账拿出来看看。”2月23日一早,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来到绍兴渌源实业有限公司检查。在该企业办公室,执法人员查看资料发现,该企业存在未在工业厂房租赁合同中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合同中企业负责人未签字等问题。
去年,绍兴渌源实业有限公司通过“股权转让”形式,从原企业获得企业所有权。在此之前,原企业已经将厂房租给了一家食品企业和一家纺织企业。“‘买卖不破租’,但如何管理原房东已租赁的单位厂房,对于我们来说确实有些困难。”绍兴渌源实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吴诗琴坦言。
了解企业困扰后,执法人员带吴诗琴一起去现场实地检查,边检查、边执法、边普法,帮助企业解决疑惑。
在食品企业,执法人员看到生产车间内摆放有几张床铺。执法人员孙吉锋严肃指出:“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严禁人员住宿,不符合相关安全规定,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在纺织企业,执法人员发现企业存在使用氢氧化钠时未采取防腐蚀措施,未设置洗眼器、配电箱用电设备未设置漏电保护器、倍捻机车间未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置烟感喷淋装置、安全管理员在日常检查中未将隐患督促整改到位等问题。
“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执法人员表示,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程序立案调查。
同时,执法人员给吴诗琴赠送了一本安全生产法,要求企业学法懂法,坚守安全底线。
此次检查为越城区2023年度安全生产“除险保安”一号专项执法行动的一个实例。本次专项执法行动自2月14日起开展至3月3日结束。越城区应急管理局成立5个检查小组,以领导带队的方式,深入摸查辖区工业园及厂房基本情况,截至目前,累计发现整改隐患32处,立案处罚8起。
(原载《中国应急管理报》2023年3月1日第2版)
编辑:刘蔷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