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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司法厅收集编辑:安徽省司法厅
精简证明材料。梳理规范高频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办理声明、委托、出生、学历、学位等公证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由原来的5项删减到3项。凡是可以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方式获取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对部分辅助性证明材料,不再要求提供原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即可。
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开展“互联网+公证”服务,将公证服务纳入安徽省政务服务平台及皖事通,实行在线预约、远程办理。推进学历、学位、机动车驾驶证等公证事项“跨省通办”,今年以来共办理“跨省通办”公证事项30余件。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40余件,满足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公证服务需求。
降低收费标准。加强助企惠企力度,全市企业办理公证事项费用一律减免20%。积极开展公益服务,免费提供涉外公证代认证服务,今年累计减免代办费9万余元。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按规定减免公证费用,免费为80周岁以上的老人办理遗嘱公证,不断减轻群众办证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