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文文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是经过红绿灯路口的基本常识和要求。然而,仍有一些“任性”的电动车驾驶员,仗着车辆小巧灵活不顾信号灯指示肆意穿行,不仅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环境,还为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
同一路口,两次碰撞
2023年12月20日16时45分许,在国道204线与莱西市姜山镇昌兴路路口处,战某某驾驶烟台11*****临时号二轮电动车沿昌兴路由西向东闯红灯左转弯行至肇事地点处,遇刘某某驾驶鲁B6****号小型轿车沿国道204线由北向南行至肇事地点处,发生两车相撞,致战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查,当事人战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刘某某不负责任。
无独有偶,2023年12月17日07时22分许,还是在国道204线与莱西市姜山镇昌兴路路口处,一辆白色二轮电动车由西向东闯红灯行驶,与由南向北行驶的黑色轿车发生碰撞,电动车当场“四分五裂”。
“老头乐”闯红灯,承担全部责任
2023年12月02日08时55分许,王某某驾驶四轮电动车搭载李某某沿莱西市S310线由东向西行驶至海星路路口处,遇刘某某驾驶苏U7****号小型轿车沿姜山镇海星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地点处,两车相撞受损,李某某受伤。
当事人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第三项“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之规定。
当事人王某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刘某某、李某某不承担此事故责任。
交警提醒:宁等三分,勿抢一秒
“不贪图一时之快,宁等三分,不抢一秒。”莱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提醒广大市民,电动二轮车和三轮车等的速度相对较慢,闯红灯容易被其他车辆撞击,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巨大风险。因此,驾乘电动车、摩托车行驶过程中要遵守交通规则,切勿仗着车辆小巧灵活而与汽车争道抢行、随意闯红灯。
与此同时,莱西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不管是行人还是车辆,随意闯红灯的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可能还会产生第三方的受害者,不仅仅是自己的车辆和自己的人身安全会受到损害,对方的生命安全也会遭到侵害。对此,莱西交警呼吁市民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让道路交通更加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