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强化案件质量“生命线”意识,着眼“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把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作为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服务的新需求、不断推动青岛市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质量管控为抓手,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坚持首善标准,加强案件质量管理,聚焦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规范、司法部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等标准落实,组织律师专家对司法部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设定的16个一级指标和38个二级指标逐项梳理,制订出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应用文书指南;举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培训班,邀请省厅领导、司法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就案件质量进行专门授课,培训过程中既注重解读司法部的《评估规则》,又突出参训人员互动交流,为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者办案水平、提高案件质量奠定了基础;建立青岛市法律援助案件专家评审团,利用案件自评、同行互评、交叉互评等有效评估方式,确定案卷评估等次,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经得起上级评查和时间的考验。
以建章立制为重点,夯实法律服务保障基础。出台《法律援助案件收卷程序规定》,结合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启动法律援助案件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同步归档试点;落实庭审旁听、案件回访制度,教育引导每名法律援助律师在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中,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执业规范,提供符合标准、优质高效的法援服务,强化对法律援助人员办案指导和案件质量监督,督促法律援助人员规范履职;建立疑难案件集体研究制度,对于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群体性敏感案件,集体讨论,重点督办,降低办案风险,提高办案质量;修订《青岛市法律援助工作评价标准》,修订后的评价标准既突出评价工作重点,又兼顾青岛实际,使评价科目和评价内容更加科学、更有可操作性。
以机制创新为引领,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创新推出法律援助“全域受理、全域指派”一体化服务机制,方便群众就近直接向受理点申请法律援助,有效解决律师资源配置不均衡律师水平参差不齐问题。为推进这一机制落地落实,建立了机制推进“六个统一”:统一规范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案件受理审查条件;统一建立全市共享法律援助承办团队和法律援助受理点;统一组建市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专家评审团,检查、督导、指导全市法律援助案件管理;统一案件卷宗目录、案卷质量评分标准;统一升级应用“法援在线”系统平台;统一规范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通过全面落实“六个统一”要求,强化对市级和各区市法律援助资源的系统化统筹整合,规范了法律援助工作标准。
通讯员:孙沙沙
责编:李金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