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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揭阳收集编辑:平安揭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0月7日,揭西五经富派出所抓获4名盗窃嫌疑人,带破3宗盗窃案,追回被盗摩托车两辆和手机一部,现场扣押作案摩托车两辆。
9月19日,事主陈先生报案称,其停放在某中学门口的一辆摩托车被盗。五经富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侦查工作,同时提请揭西县局刑侦大队予以协助。办案人员根据现场线索研判分析,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曾某豪、冉某、曾某3人。
10月7日,办案民警一举将前期锁定的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抓获另一涉案人员何某。经审讯,上述4人对其结伙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曾某等4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