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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河市人民法院收集编辑:三河市人民法院
近日,三河法院在北京大兴机场公安部门的协助下,成功控制一位违反“限高令”乘机的被执行人,并督促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因借款合同纠纷,张某将刘某起诉至三河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刘某偿还原告张某借款本金13万余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张某遂向三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依法对被执行人刘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督促其尽快履行给付义务,但被执行人刘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同时执行法官通过多渠道查控,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正当执行工作陷入僵局时,三河法院接到北京大兴机场派出所民警的电话通知,被执行人刘某从不正当渠道购得机票正试图出境前往澳门。执行干警在得知此消息后,立即赶往大兴机场,最终在大兴机场民警的协助下找到刘某,并将其拘传至三河法院。刘某对其乘坐飞机到澳门游玩的事实供认不讳,执行人员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及面临的违法后果后,被执行人刘某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刘某违反限制高消费令逃避执行的行为,依法应予以严惩,但考虑到其事后主动与申请人达成和解,且能积极主动认错,三河法院决定对其酌情从轻处罚,经合议庭合议后依法作出了对被执行人刘某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刘某当场缴纳了全部罚款。
三河法院积极落实最高院部署开展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专项整治活动,认真排查涉案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坐飞机、高铁的行为,对于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行为出重拳予以打击,进一步遏制了相关违法行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