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介绍
“心理健康辅导员培训”项目启动于2004年9月,团中央办公厅、全国少工委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共青团系统心理健康辅导员远程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至今已开展十九年,总计培训心理健康辅导员十余万人次,得到了各地团组织、教育主管部门、社会和一线辅导员老师们的肯定和支持,对促进心理健康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家庭幸福、社会稳定、国家发展的基石,青少年身心健康关乎培养下一代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时代新人这一重大课题。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和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精神,推动落实民政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少年儿童发展服务将继续组织开展 “心理健康辅导员”专业技能培训。
二、教材培训
培训使用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员”专用教材,包括:《基础理论》、《个体辅导》、《团体训练》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共四册,通过远程网络进行学习,共53学时。
1.基础理论。主要包括心理健康、心理健康辅导和心理健康个体辅导与团体训练,系统的阐述心理学的基础知识。并从青少年心理活动的规律入手,重点说明与心理健康问题有关的心理活动规律及其特点、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的理论、方法和应用技术,为全面理解和解决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提供完整的理论基础。
2.个体辅导。涵盖了自我、学习、情绪、人际关系、行为和成长共6大类19个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方法与应用技术专题,并增加了危机干预类相关专题。每个专题都分别就问题的主要表现、产生原因、辅导的基本态度、辅导方法及注意要求等给出了完整的解决方案,可以指导中小学教师、青少年工作者、心理健康专业人员以及家长进行青少年辅导的应用。
3.团体辅导。详细介绍心理健康团体训练的理论基础、主要内容和常见问题处理等;从开始与结束活动、自我认识与接纳、情绪管理、人际交往与信任合作、价值观与生涯规划、思维训练与潜能开发、危机干预等角度提供了全面而丰富的活动素材,并应用具体活动素材提供进行团体训练的实践方案,帮助辅导员尽快掌握操作方法。
4.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主要包含心理健康教育体系的运行机制、心理健康教育常规辅导体系、心理咨询体系、危机干预体系、辅助教育体系、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案例。
三、培训方式
1.初级课程:远程学习,培训周期3个月。学员须在3个月内完成网络课程学习和章节测试。正常网络培训可在40天内完成。完成自测提交论文并初审通过,即可进行预约考试。考试由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组成。
2.中级课程:在初级课程完成基础上,完成3天2晚面授培训并通过考核,提交两篇论文(一篇是个人成长分析报告,一篇是个案(团体)辅导案例)。
3.高级课程:在中级课程基础上,完成5-6天面授培训并通过考核。
4.专题培训:根据需要,可联合举办青少年工作者心理疏导技能、艺术教育心理发展工作坊、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培养技能等专题培训。
四、承办单位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承办单位需提交材料
1.承办单位申请表等材料(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2.承办单位资质证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单位无诉讼纠纷及经营风险证明文件(公开查询平台/工商备案记录证明)。
3.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办单位简介:主要介绍单位主要情况、工作成果、生源情况、专业队伍情况、工作规划等。
5.拥有青少年心理健康、青少年教育等相关领域专业工作者的承办单位优先考虑,主办单位并将对各承办单位推荐专业工作者,择优纳入本项目专家智库。
(二)承办单位工作职责
1.认同并遵照执行本项目相关要求,在约定范围开展培训相关工作。
2.负责约定区域的项目宣传、学员组织、管理和服务,严把培训质量,协助做好面授培训、考核测评工作,规范申报证书。
3.承办单位均须与中国少年儿童发展服务中心签署承办协议,履行约定的责任义务,享有相关权利。
诚挚邀请符合承办单位遴选条件的相关单位积极申报,并将申请材料发至指定电子邮箱。
五、联系方式
中国少年儿童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10号
电话:010-6701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