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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晨6点收集编辑:今晨6点
大小新闻3月28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健 赵峻生 摄影报道)在今天上午召开的《烟台市停车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新闻发布会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停车建设服务科负责人包旭东介绍,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机构、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行政审批服务等部门依法依规办理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等有关手续。
一般程序如下:
(一)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机构出具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条件意见书;
(二)建设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或特种设备验收;
(四)经营管理者向属地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机构提出备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