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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盘州市人民法院收集编辑:盘州市人民法院
1月25日,盘州市人民法院两河(开发区)人民法庭成功促成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当事人达成和解,以实际行动优化盘州营商环境。
据悉,原告陶某与被告某设计公司签订设计装修工程合同,约定将原告的房屋承包给被告公司设计装修施工,合同签订后,被告公司因经营困难和原告未足额支付进度款的原因未如约履行合同义务,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司和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返还原告装修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分析案情、梳理双方争议焦点后,多次与案件双方当事人沟通,组织调解。沟通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言语过激、情绪激动。承办法官维持现场秩序,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对当事人过激的情绪进行引导和安抚,从情理入手,从法理出发,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诚信教育,引导企业积极履行合同。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被告某设计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杨某于2024年6月30 日前一次性返还原告陶某装修款1.8万元。
水积而鱼聚,木茂而鸟集,城市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盘州市人民法院两河法庭秉持有温度的法治理念,护航民营经济,让企业感受到法治环境新变化,为辖区内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添砖加瓦。
(文/李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