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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上酒泉收集编辑:云上酒泉
为更好开展家事审判工作,酒泉市金塔县人民法院坚持“文化引领、温情司法、多元融合”的宗旨,建立了家事审判庭。近日,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家事审判庭开庭审理。
双方当事人走进家事法庭时,发现并没有设立“原告、被告”座席,家事法庭的布局更能让双方当事人感到家庭的温暖,安静坐下来交谈。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坚持将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以修复家庭情感、促进家庭和谐为目标,引导当事人理性看待和解决问题。王某、张某因感情不和,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产生争执,并诉至法院。了解问题症结后,承办法官耐心对双方开展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某当庭支付孩子生活费2万元,并确定了抚养费支付方案。
下一步,金塔县人民法院将积极探索家事审判诉源治理,秉承“柔性”司法理念,将法律权威的“刚性”与法官情怀的“柔性”相结合,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家庭审判的温度,抓住爱的主线,让家事不再难断。 (刘 欢)
责任编辑:田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