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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制报收集编辑:新疆法制报
“房屋装修的事已经困扰我们很长一段时间了,感谢你们这么快就给我们解决问题!” 近日,福海县人民法院喀拉玛盖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2022年8月初,肯某想重新装修房屋,在邻居的介绍下,将室内部分装修工程承包给了波某,双方签订装修合同,约定室内装修项目总费用2万元,装修工期30天。合同签订后,肯某向波某微信支付装修款15000元。但一个月过去了,波某只是拆除了原装修内容,并未对房屋进行新的装修,肯某多次催促波某完成装修,波某却因疫情等借口迟迟不做,肯某多次沟通无果,无奈之下将波某起诉至法庭。
法庭承办法官收到该案后,了解到因房屋未及时装修,给肯某一家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装修问题成了全家人的烦心事,为尽快解决纠纷,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耐心调解,最终肯某与波某签订了调解协议,约定解除合同,波某退还全部装修款,纠纷就此得以成功化解。
今年以来,福海县人民法院结合新时代阿勒泰地区政法队伍建设“九讲一争”10项举措,切实把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作为第一要务,把人民满意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认可。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以队伍建设“九讲一争”为抓手,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力争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展现福海县人民法院队伍新时代风采。
法官提醒:装修业主和承揽人在订立合同时要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明确装修项目、合同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及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加强沟通,诚实守信,严格履约定的义务;如果产生纠纷,要及时通过协商、申请调解、提起诉讼等方式合理维权,及时止损。
(通讯员 米热瓦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