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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收集编辑: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杨国峰
“排忧解难胜似亲人,高效执行化解纠纷。”1月11日,武汉海事法院执行局法官收到江苏泰州一家船厂工人代表送来的锦旗,表达感谢之意。该船厂30多名工人被拖欠四年的工资,共计184万元,经武汉海事法院执行法官调解,他们终于拿到了工资。
当事人送锦旗(通讯员提供)
泰州某船厂接受案外人委托,建造一批船,由委托人支付货款。委托人通过某航运公司向银行申请了贷款,用于支付货款,哪知,该公司却将贷款用于他处,无法向船厂支付货款。船厂因收不到货款,也无法向工人们支付工资。然而,这批建好的船只已被抵押给了银行,完成了法拍,价款达1100余万元。拍卖船只等待交付买家,工人等待发工资。得知船舶已拍卖,工人们坚决不同意放行船舶,并且要求船厂先支付工资。
如果船舶长时间不能放行交付买家,买家可能会撤拍,损失会进一步扩大。了解了这些情况,武汉海事法院执行法官赶到了泰州造船厂,与工人们协商。“船开走了,我们的工资怎么办?”“工资不发,船就不能走!”造船工人们讲着自己的诉求,坚持要求把工资先付了,才同意船舶放行。
执行法官耐心地与工人们沟通,同时联系银行、船厂等涉事各方,经过4天的沟通,促成银行与船厂、船厂与工人们达成了一致意见:由银行先行垫付工人的工资,船厂起诉委托人索要欠款,再还钱给银行。至此这起长达四年的薪资纠纷画下了圆满的句号。
目前,30多位工人已经收到了拖欠的工资,可以安“薪”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