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济宁市微山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司法理念,增强“如我在诉”的为民为企意识,将调解贯穿始终,实质性解决纠纷,2023年调解撤诉率达40.44%,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温暖和力量。
“小案不小、民生为大,每件小案都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体现司法公正与智慧,细心、实在、快速地办理每一个案件,实质性化解纠纷矛盾,就能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微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常庆友说。
调在前端 推动纠纷源头治理
原告张某和被告靳某本是和睦相处的邻居,最近却因一棵杨树导致双方邻里关系紧张。
在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孟焕来到现场实地调研,全面了解诉争杨树的过去和现状,找准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矛盾症结所在。
原来这棵杨树已栽种十余年,随着时光的流逝,杨树枝繁叶茂,树干、树枝和树梢逐渐伸进张某家的院墙及楼顶,不仅影响了张某家的采光,还有大量的鸟粪、虫子和树叶落入庭院,给张某家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更为严重的是,遇到恶劣天气,高大的杨树还可能对张某的房屋和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通过多次沟通调解,被告靳某同意砍伐杨树,以消除对原告张某家的影响,从实质上解决了纷争。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不仅注重法律效果,更追求社会效果的统一。他们通过情理交融的方式,让双方当事人认识到邻里关系的重要性,促使双方重归于好。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这起邻里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微山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围绕“止纷于源,化诉于根”这一目标,制定《关于在全院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对开展调查研究的牵头领导、责任科室、配合庭室等作出详细规定,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开展针对性和实效性研究,找准症结,调在前端,推动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
调在云端 释放智慧法院新动能
“实在抱歉,不小心把钱错打到你账户上了。”原告饶某因操作失误,将原本要打给别人的9800元运费误打入被告王某的账户。由于双方地理位置遥远,沟通出现障碍,王某出于防范电信诈骗的考虑,迟迟未予归还。原告饶某无奈之下,通过“移动微法院”将王某诉至法庭。
在接收到案件后,微山法院鲁桥法庭承办法官胡从立迅速通过电子诉讼材料了解案情,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在确认双方都有调解意愿后,胡从立决定采用互联网“线上”调解方式。胡从立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解释法律规定和调解程序,引导他们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经过多轮磋商,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告王某当即通过微信将9600元转账至原告饶某账户。原告饶某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视频向法庭提起撤诉申请。至此,这起千里之外的纠纷仅用3天便得以圆满化解并及时履行到位。
微山法院持续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应用,推动执法办案与信息化建设深度融合,着力提升在线服务能力,积极运用移动微法院、电子送达、在线调解、云上法庭等科技手段,高效便捷地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利用互联网开庭审理案件1033件,利用音视频调解案件2501件,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大限度减轻人民群众的诉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调在“企”端 展现能动司法新担当
在涉企案件中,当事人之前多为合作关系,微山法院秉承“能调则调、快审快结”的原则,将调解贯穿全程,既能有效提高司法效率,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同时也能降低企业诉讼成本和减少“诉累”,对助力企业健康稳步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有裨益。
原告山东某电缆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因货款问题产生纠纷。被告在原告处采购了一批电线,但因资金困难拖欠货款3万余元。原告多次催讨未果后,将被告公司及其员工张某诉至微山法院。
接到案件后,速裁团队法官马传洋迅速行动,在初步审查卷宗后,发现被告公司对欠款事实和数额均无异议,但因资金周转困难,希望原告能同意分期付款。
为尽快解决纠纷,减轻企业诉累,法官和调解员积极向原告公司做工作。他们向原告解释调解结案的优势,可以尽快拿到货款,同时有利于维护双方企业下步友好合作关系。
在法官和调解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放弃对被告公司员工张某的诉讼请求,被告公司承诺按期支付货款。至此,双方当事人“在线”握手言和,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与速度。
微山法院在处理涉企纠纷“小案”时,始终秉承“小案不小办”的理念,从减轻企业诉累、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出发,准确把握纠纷焦点组织调解,通过情理法相融合的调解方式,妥善审理涉企纠纷1112件,调解结案475件,占比42.72%,消除了企业之间的隔阂,促成了双方的和解,为企业之间的良好合作和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记者:马文青
通讯员:田贺 赵恒
责编:李金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