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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营口发布收集编辑:营口发布
2月1日上午,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参保百姓办事就医效率,打通异地就医的“最后一公里”,营口市医疗保障局聚焦民生领域“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在《辽宁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办法(2022版)》的基础上,细化了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的级别类别,简化了经办服务流程,再次将我市医保异地就医人员住院报销比例整体大幅度提升。参保人应凭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申请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就医备案,可通过医保服务大厅、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服务站、“一网通办”APP和小程序等办理,即时办理、即时生效,可事前不审核,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可以承诺补充,事后复核,承诺补充的约定时限为6个月。
参保人病情符合营口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病种和诊疗项目的,需提供相应级别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文书,无需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服务站可直接办理异地转诊就医备案,实现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其中需要确认办理的,由定点医疗机构责任医师和科主任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后提交医院医保科(医院经办服务站)办理。
非急诊抢救和不符合确定的转外就医病种或病情标准的参保人,要求外出就医住院的,可凭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社保卡到外地医保定点机构异地就医住院,在办理住院手续的同时,可直接享受自动备案和直接联网结算服务,报销比例下调幅度不超过转诊转院同级别同类别的10至18个百分点。
因急危重病在异地急诊抢救,经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认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急危重病异地就医结算参考病种及关键标准》的参保人员,由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上传“门诊急诊转诊标志”或“住院类型”为“急诊”,视同异地急诊抢救备案,即时办理急诊抢救,即时联网结算生效。如经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认定不符合急危重病种标准的,可按非急诊且未转诊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直接备案并结算。
在校大学生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时,无需办理备案审核,凭相关参保凭证即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参加生育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的女职工因生育需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凭相关凭证就医享受免申即享的自动备案和直接结算服务,执行参保地本地就医待遇标准。异地就医政策确定了营口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病种和诊疗项目共计148种,其中145种可直接办理转诊(包含儿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介入治疗科、泌尿外科、皮肤科、神经内科等24种科系),参保百姓只需提供相关疾病诊断证明(医疗文书),由定点转诊医疗机构医保科(医院经办服务站)直接办理,无须再找责任医师和科主任签字。仅有3种复杂的综合转诊病种(包括各种复杂恶性肿瘤手术、放化疗治疗,各种疾病并发严重危及生命的合并症或其他危重症以及随着医学发展,疾病谱的变化,临床需要且营口地区不能满足诊治需要的特殊病种和特殊治疗)需要由定点转诊医疗机构的责任医师和科主任签字后提交医院医保科(医院经办服务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