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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菏泽日报收集编辑:菏泽日报
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2023年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将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此次延期将有效避免群众因未按时缴费影响享受2023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为做好基本医保参保扩面工作,帮助群众化解疾病费用负担,日前,菏泽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印发《关于调整2023年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的通知》,调整2023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
《通知》明确,2023年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将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6月30日前参加2023年居民医保并缴费的人员,自2023年1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
同时,《通知》指出,错过2023年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人员,2023年度内待遇享受等待期缩短为1个月。
2023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10元,居民个人自行缴费的,在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后,可通过自助缴费(微信、支付宝、电子税务局等)、办税(缴费)服务厅缴费等渠道完成医保费的缴纳。
菏泽报业全媒体记者 武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