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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法制报收集编辑:河南法制报
河南法制报记者 穆黎明 通讯员 张美杨 申长健
近日,在新乡市延津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的努力下,一起因网络借贷引发的纠纷在未进入到诉讼程序的情况下实现了源头化解,曾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20年李某因日常资金周转困难通过手机APP向某平台申请贷款21666.66元并签订贷款合同,同时与陕西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担保合同,后李某逾期未还,担保公司在代偿后取得李某的债权并最终转让给某科技合伙企业。该企业经催讨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等费用。
延津县人民法院接到受案申请后,认为案件法律关系基本清楚、事实争议不大。为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尽快化解双方纠纷,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调解员当即进行线上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对案件事实均表示认可,但就还款数额各抒己见、多次协商未果。见此情形,调解员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分别从“法、理、情”三方面释法析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安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倾听双方各自的理由与意愿并予以调停。经过调解员反复沟通,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耐心劝导,做了大量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就此让步并达成调解协议。两天后,在法院调解室内,李某一次性给付欠款21666.66元,至此案结事了。
延津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强化诉前调解,不仅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的增量,而且通过“线上+线下”调解方式,持续推进一站式多元调解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创造优质法治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