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古书《粤屑》里记载的明朝奇案


在清朝有一个叫刘世馨的人撰写了一本书名叫《粤屑》,此书分为四卷,其中记载了一起明朝时期发生在广东新兴县的奇案。一天县里新来一个姓李的知县,他准备出城,在半路上看见一个坟堆前有个女子在哭丧,奇怪的是李知县起初觉得她并没有穿白色的孝服,而是穿着非常华丽鲜艳的服装。可是过一会儿再定睛仔细一看,这女子却是穿着丧服。李知县问就问随行的人员,随从们都说老爷看错了,那就是个身着丧服的哭丧女子。

李知县非常疑惑,他觉得自己一开始没有看错,女子确实没有穿丧服,于是就命令衙役将这妇女带回衙门等候审问。回到衙门后,李知县开始审问这个妇女,妇女说:“我那可怜的丈夫刚刚病死,这是左邻右舍都知道的。今日正做‘七七’,所以我才会在坟前奠祭,敢问大人,我哪里会穿艳服啊?”于是李知县传女子的左邻右舍前来问话,四邻都说这个妇女的丈夫确实是病死的。这时李知县仍然觉得不对,他确信自己一开始没看见妇女穿丧服,所以还是不肯释放这妇女。妇女死了丈夫后,家里没有人来帮助她,邻居见妇女可怜,而李知县又如此固执不通情理,于是就帮这个妇女出面,到上一级府衙告状,告发李知县“无故拘押寡妇”。

知府发下文件,要求李知县在半个月内放人,并且如果查不出妇女的犯罪情节,李知县就会被按照“故入人罪”处罚(类似今天的行政处分,严重的会革职罢官)。这下李知县慌了手脚,豁了老命亲自化装潜出县城,到附近一带走访调查,但是一连查了好几天,都是毫无收获。

有一天傍晚,李知县在调查途中正好遭遇小雨,看见山脚下有一间草房,于是跑过去请求屋主暂留躲雨。房屋的主人是个中年村妇,好心让他进了屋。李知县自称是路过的外地算命先生,请求能否借宿一晚。这时那村妇的儿子恰好回家,于是李知县取出一点银钱,请村妇准备一点饭菜,朴素又好心的村妇笑着说:“我家又不是开饭店的,只有鞋粗茶淡饭而已,客人您不嫌弃就行了,怎么可以让您破费呢!”李知县见这家人这么实诚,一来二去的大家开始热络起来。

晚上李知县和妇人的儿子喝着老酒,聊一些天南地北的闲话,酒过三巡,那儿子醉醺醺地问李知县:“你是从城里来的,那你知道现在的知县吗?”李知县说:“知道啊,好像是个姓李的。”那儿子说:“这李知县真倒霉,因为他很快就要因为那个女人的案件被罢官了!这事哪怕是青天大老爷包公再世也搞不清了,可是呢,偏偏只有我才搞知道真相!”

听到这里,李知县立马精神起来,那儿子越说越得意,甚至拍着桌子说:“老实告诉你,我实际上是靠做小偷来养活老母亲的。那天晚上我正好去打探过那户人家,看见屋门虚掩,没有锁上,于是就闪进门去想拿点钱财,还没等我下手,这时就见本地的一位武举人老爷进来,我只好躲到暗处观察。这武举人老爷一进门,就跟那女人卿卿我我,如胶似漆,这女子也全然不顾那生病躺在里间床上呻吟的丈夫。过了一会儿,那女人说药已经煎好了,就端着一个铜勺走进去,把勺里的东西一口倒进去那病衰丈夫的嘴里,只听见丈夫惨叫一声就没了气息。我定睛仔细一看,下去我半条命,只见那铜勺里的是不是汤药,居然是刚熔化的锡液!我实在害怕,找个机会赶紧溜走了。我是唯一的知情人,却可惜不能去官府告发作证。”

李知县听了心中大喜,问那儿子:“你为什么不去告发?”那儿子说:“我可是个贼啊,我去告发,谁会相信我说的?这岂不是自投罗网?”李知县见这妇人的儿子本质不坏,只不过是为了养家中老母才做行窃之事,老妇人也是个善心人,于是劝告那儿子:“小偷行窃之事始终不是长久之计。我和你一见如故,这样,明天跟我进城,我的行李里有点银子,送给你做个买卖本钱吧!”那儿子一听也很高兴,于是就答应了。

第二天李知县就带着那个小偷回到县城,要他先等一下。李知县自己就先回到衙门,然后派出衙役把那小偷也带进来。在后堂里那小偷看到昨天和自己喝酒吃肉的算命先生原来就是知县,大惊失色,叩头不止。李知县笑着扶他起来,并交代他在审讯那女人和武举时出庭作证,小偷连忙答应。

于是知县又派出衙役去抓武举和妇人到案。开始武举和妇人还百般抵赖,直到那小偷说出一番证词,把当晚的事一五一十说得十分详细,吓得武举和妇人腿都软了,但还是不肯承认。李知县见二人还不死心,于是下令开棺验尸,果然发现死者喉咙被锡块堵塞。原来这是那个武举出的主意,为了不妨碍他和妇人私通,居然用这么恶毒的方法害死病重的丈夫。之所以用锡液,是怕用毒会被人看出来,用锡就不会被发现。而那个向府衙告状的邻居,也是武举指使的。

李知县按照法律判处了这对狗男女,并给那个作证的小偷一大笔钱做买卖。这个案子奇就奇在,如果不是李知县路过时看花了一眼,根本就不会怀疑到这女子,也就不会深究到底,那死去的丈夫就不会沉冤得雪,好就好在他能亲自去摸查线索,巧就巧在他阴差阳错碰到了唯一的在场证人,小偷同志。或许,李知县看花了眼是九泉之下不瞑目的丈夫之安排?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