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遭后世百般诟病的国策——“海禁”,究竟有多少弊端?

说起海禁,字面意义上很好理解,无外乎六个字:

禁止海上贸易

这是明朝自朱元璋时期就定下的基本国策,即使后来明成祖朱棣派郑和下西洋,但也只是基于“朝贡”的外交活动,主要的目的还是宣扬大明国威,而民间的海上贸易仍旧被严厉禁止。

后世批判明朝海禁,多从贸易为出发点,一来全面封锁海岸线,不允许民间百姓出海经商,对于国内的经济发展,自然是弊大于利。

二来禁止外国商人来大明经商,又将国与国之间的文化与商业交流拒之门外。

如此一来,大明朝廷就在无形中架构起了一座圈地自治的高墙,断绝了对外文化与贸易输出的发展之路。

首先最基础的一个问题,要想搞明白朱元璋为何海禁,咱们就得从最基础的两点开始说起:

第一,由于洪武年间的日本正值群雄割据,输掉战争的诸侯们,便在明朝与东瀛的沿海一带招兵买马,有的干脆占岛为王做起了插标卖首的海盗营生,有的干脆就伙同武士浪人组成小股势力的私人武装,在大明沿海一带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致使大明百姓苦不堪言,于是为了防止海盗侵扰,朱元璋便下令,开始实施海禁政策。

第二,由于朱元璋的出身与经历,早在起义抗元时他就决心大力发展农业,因为农业是百姓安居乐业之本,所以朱元璋一度固执的认为,大明王朝内部的农业基础,足够达到自给自足的目的,完全不必依赖海外贸易就能让百姓吃得饱,也穿得暖。

明太祖·朱元璋

另外也基于自唐朝遗留至明朝的历史问题,也就是所谓的“朝贡”,起初作为宗主国的大唐经济实力雄厚,但凡中亚小国等藩属国前来进贡,李唐必回赐金银珠宝,或与贡品完全不对等的大额财物,乃至宋朝,元朝两代,均沿袭这一“朝贡”传统,目的自然是为了彰显作为宗主国的气度与国力,但对于后来开国之初的明朝来说,大手笔的回赐并非好事,短期内虽然见效快,比如会让外国来使真真切切感受到中土政权的强大,但长远来看,对于中央财政却颇有拖累,毕竟一次两次的回赐或许还绰绰有余,但若是连年回赐,累积叠加在一起就并非小数目,而且与中原政权交好的国家众多,每年赏个几次大批金银珠宝,换来的却只是香料马匹,不论如何看待,这笔买卖都不赚,甚至还亏,于是基于这个考虑,朱元璋在海禁的基础上,甚至直接取消了与东南亚沿海国家,以及中亚等国的“朝贡”外交,转而深耕国内的民生发展。

在当时来看,这种思想与举措,的确为大明朝廷的财政带来了积极作用,每年的中央财政不必再为外来使团的回赐而肉疼,但也正因此,禁止与外邦交流的弊端逐渐凸显,没有交流,贸易与文化的增长发展,自然就会放缓,乃至停滞不前,而文化色彩也会稍显单薄,对外输出的力度也会随之降低。

朝贡

辩证来看,至少在明朝初期各方面尚不稳定繁荣的环境下,海禁政策的确发挥出积极作用,如上文中我提到的“维护国家安全”与“节省财政支出”这两点。

然而实际上的海禁政策,却并非朱元璋刚一登基就制定,反而是在洪武三年,即公元1370以后才逐步展开,并由此引发了一连串负面且消极的连锁反应,对整个大明王朝的国运都起到了深刻影响。

探究其实施以后的真正弊端,有便于我们更好理解对外封禁交往沟通的弊端,能够更好的服务于现代,这就属于历史经验,极具参考价值。

所以基于以上前提,我个人将明朝施行“海禁”以后的种种弊端,首先推论出两点:

第一,由于沿海渔民赖以为生的渔业与出海经商被完全杜绝,导致被断绝谋生之路的渔民们怒而起事,甚至直接投身海盗,致使原本为了巩固海防而实施的海禁政策,起到了反作用,非但没能使海岸安定,相反却增加了更多的安全风险。

明末著名思想家顾炎武,曾在考证明朝海禁带来的隐患时,做出了如下总结:

海滨民众,生理无路,兼以饥馑荐臻,穷民往往入海从盗,啸集亡命。——《天下郡国利病书》

相信这段话看起来十分容易理解,先是“海滨民众,生理无路”,意味着因为严苛的海禁政策,渔民们与沿海商贾们已经走投无路,甚至穷困潦倒,而“穷民”们便会选择加入海盗,做亡命天涯的不法勾当。

这段话初读可能感觉不是很强烈,但细细品味之下,便能体会个中心酸,原本世代为渔农的沿海百姓,凭借出海打渔就能做到丰衣足食,但在海禁之后,这些渔民完全失去了此前自力更生的生存之道,这对于世代捕鱼的渔农们来说,堪称灭顶之灾。

于是这群人就反了,纷纷加入海盗,毕竟正常营生已经做不下去,还不是因为海啸这类天灾,而是单单因为朝廷施加的不可抗力,走投无路,甚至快要饿死的情况下,这部分渔民只能选择去当海盗,如此才能生存下去。

这一弊端,正是由于海禁政策的严厉实施,而断绝了沿海渔业的发展,现代语意来说,就是大批渔民失去了就业岗位,社会矛盾急剧增加,致使沿海地区频频发生渔民暴乱,最终造成因饥饿潦倒而引发的犯罪率飙升,为本来就倍受倭寇侵扰的地区安全,增添了新的不安因素。

这就是过度海禁所引起的反作用力,但即使民意激烈反弹,明朝统治者却依旧视而不见,反而下达了更为严苛的海禁命令,到最后朱元璋甚至如此要求:

《明史·朱纨传》:片板不得下海。

此类现象总结来说,我个人觉得可以用一句戏剧性的话语来概括,正是:

渔民们为了生存,不得已放下鱼叉,拿起了屠刀。

第二,海禁政策动摇了原本在海上贸易中,处于垄断地位的官商利益集团的核心利益,进一步催生出私人海商集团,并促进走私贸易的猖獗,或者说是兴盛。

此处借用一句名言: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自古人们经商也好,工作也罢,求的无外乎都是一个利字,哪怕是为官从政,也是为了国家利益或个人抱负,正如在海上贸易还未完全断绝的时期,海上贸易的主导权,实际上并不在海商手中,而是在管理海上贸易的官商集团手中。

由于明初开始施行的海禁政策,导致民间无法进行海上贸易,然而明朝统治者又并未完全禁止“朝贡”,这就使得有意依附明朝的海外小国,想要通过“朝贡”来与大明进行外交活动,就势必要经过大明海关,基于这一点,有官方背景的官商利益集团,自然就有了谋取巨额利益的天然便利条件。

我们来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就很好理解了,打比方朝鲜想要派遣使团来大明进贡,在乘船来到大明国土以后,首先要经过的就是大明海关,而管理海关的官员,凭借手中的权力,就可以为朝鲜使团提供便利的同时,收取巨额费用,现在来讲可以说是“好处费”,或者在朝贡的商品中吃一笔“回扣”,而这种带有特权性质的索取行为,是民间百姓无法触及的官商集团的灰色产业。

另外,由于明朝的海禁政策经历过几次较大的改变,如明穆宗时期的“隆庆开关”,就宣布解除海禁,因此原本在禁止民间进行海上贸易的海禁时期,以朝贡关系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官商利益集团”的核心利益,就收到了根本性的动摇,之前依托于权力所构建起来的垄断性地位也荡然无存。

因为在隆庆年间,开始允许商人出海进行东西洋的海上贸易,所以逐渐形成势力与财力同样强大的私人海商集团,通过更为灵活的“操作”,为朝贡贸易也好,或是将国外的大宗商品直接以更为低廉的价格运往大明进行销售,这就击破了此前由官商利益集团形成的贸易壁垒。

广义上的“贸易壁垒”,便是正常贸易与市场竞争机制,收到外力干扰,以及各种人为措施干涉,均属于贸易壁垒。

而官商利益集团凭借自身权力形成的贸易壁垒,便在隆庆年间,也就是明朝中叶以后的一段时间内,被逐渐壮大发展的私人海商利益集团所打破。

“隆庆开关”·油画

在这一特殊的环境背景下,为了谋求更为低廉的成本,以及谋求更大的利益,自然就会催生出与之相关的走私产业,进一步就使走私产业愈发兴盛。

通俗来说,以前外国使团想要朝贡,带着大量优质商品乘船来到大明,想过海关,可以,但要先给管理海关的官员一笔“好处费”,否则大明海关官员有权依托大明律以及海禁条款,对船只进行扣押,而给了好处费以后,海关官员通过自己的权力与人脉,又可帮助外国使团以最快速度办理完一切需要面圣的手续,这样又要收取一笔不菲的费用。

在这种依托“朝贡”外交体系建立起来的官商利益集团,其核心根本利益,说白了就是“权钱交易”,然而一旦海禁放开,有着各种复杂渠道与广泛人脉的私人海商集团,就能通过更为低廉的方式,为外国使团提供相同的便利,那么此前官商利益集团的核心优势也就此消失。

当然私人海商集团并不止于帮助外国使团更快的完成“朝贡”,既然海禁放开,那么发展海上贸易也就变成主要的收入来源,所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逐渐形成各种私人海商集团,也就不足为奇了。

诚然,私人海商利益集团的出现,从客观角度来看,也的确破坏了良性的市场竞争机制,比如嘉靖年间横行东海的汪直走私集团,即使朝廷多次派兵清剿,但凭借与倭寇勾结,汪直屡次失败,又屡次死灰复燃,卷土重来,他凭借强大的武力与人手众多,多次破坏正常的贸易秩序,甚至笼络日本海盗与倭寇浪人,再加上本身是明朝人对于明朝地势熟悉的优势,多次侵犯沿海地区,致使百姓伤亡惨重,损失更是难以计数。

倭寇海盗入侵之下避难的明朝百姓

《明史·日本传》:大奸若汪直、徐海、陈东、麻叶辈素窟其中,以内地不得逞,悉逸海岛为主谋。倭听指挥,诱之入寇。

与此同时汪直凭借自身的海盗身份,大力发展走私贸易,严重破坏了海上贸易的平衡与安定,虽然最后仍然被大明朝廷派兵剿灭,但实际上在汪直为祸期间所造成的财产损失与人员伤亡,堪称难以估量。

汪直影视剧照

这也属于海禁政策下的最大弊端,实施海禁以后,先是催生出以权牟利的官商利益集团,凭借手中大权小权,竭尽所能的谋求私利,本身违背了官员从政的核心价值观,同时也加剧了社会矛盾,就像那句千古名言所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一样,以前世代打渔的百姓由于海禁无法生存,但看着这些官商还能相互勾结通过海上贸易谋取利益,自然心中不平衡,乃至仇视官员,这就属于一种底层百姓与统治阶级之间的社会矛盾。

与此同时,过于严格的海禁又催生出了走私团伙,并且随着海禁的不断收紧而壮大,比如平常人买不到的商品,走私集团能够帮助买到,并且价格高昂,这就是基于海禁政策而给走私团伙带来的滋养环境,一旦壮大以后,就日渐难以消灭,等到隆庆开关以后,如汪直那种盘踞于某座小岛,与倭寇勾连的大型走私团伙比比皆是,他们凭借多年来的走私贸易积攒了巨额财富,以此招兵买马,武器精良,人员众多,所以等到海禁开放以后,他们又成为了破坏贸易公平竞争的反面力量,对开放海禁后的市场环境带来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使得海上贸易无法维持正常的秩序,更无法获得安定的发展环境。

明军与倭寇水上大战

《借月山房汇钞·汪直传》:嘉靖十九年, 时海禁尚弛, 直与叶宗满等之广东 ,造巨舰 ,将带硝黄、丝绵等违禁物, 抵日本、暹罗、西洋等国, 往来互市者五六年, 致富不赀。

《天下郡国利病书·九边四夷》:仍招集倭夷 ,联舟栖泊岛屿 ,与内地奸民交通贸易。

因此,我们总结来说,海禁政策的实施,带来的弊端显而易见,除了断绝了沿海渔民与海商的谋生之路,使得社会矛盾激烈加剧,并由此引发民间暴动,最终带来威胁沿海安全的反作用之外,还使得官商勾结,凭借公权谋取私利,进一步又增加了社会矛盾,同时还为沿海走私集团的发展提供了沃土,在发展壮大以后,又带来第二层反作用力,使得海上贸易的发展受到严重阻碍。

所以客观的看,无论哪个时期,封锁海岸都是弊大于利,即使有利,也是极为短期的利益,明朝施行的海禁就是一个最为典型的反例。

长远来看,唯有开放交流,才能和谐共存,最终实现双赢乃至多边共赢的繁荣局面。

眼下我国所主导的“一带一路”政策,便是这种“多赢”的最好佐证,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国家的高瞻远瞩与一系列开放举措,势必会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带来源源不断的驱动力,使我们未来的生活更加美好,人人安居乐业,共享盛世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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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借月山房汇钞·汪直传》:嘉靖十九年, 时海禁尚弛, 直与叶宗满等之广东 ,造巨舰 ,将带硝黄、丝绵等违禁物, 抵日本、暹罗、西洋等国, 往来互市者五六年, 致富不赀。

《天下郡国利病书·九边四夷》:仍招集倭夷 ,联舟栖泊岛屿 ,与内地奸民交通贸易。

《明史·日本传》:大奸若汪直、徐海、陈东、麻叶辈素窟其中,以内地不得逞,悉逸海岛为主谋。倭听指挥,诱之入寇。

《明史·朱纨传》:片板不得下海。

《天下郡国利病书》:海滨民众,生理无路,兼以饥馑荐臻,穷民往往入海从盗,啸集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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