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中开封府滕府尹为何敢不按高俅的意思治林冲的罪?

北宋首都是东京汴梁,也就是现在的河南开封,开封府尹就相当于今天北京市委书记加市长,负责京城秩序管理,职位相当重要,能做上开封府尹的人,一般都是皇亲国戚,或名声刚直的人,其背后势力,可想而知。

《水浒传》中,开封滕府尹之所以敢顶撞高俅,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滕府尹背后或有更大的势力支持,高俅不敢轻以触碰。二是开封府尹职责所在,怎样处理有他们自己独立处理的规则,外官不得干涉。三是高俅恶名在外,应该有很多把柄落在开封府里,如果高俅报复,开封府尹也不是吃素的,最后弄成两败俱伤,得不尝失。四是这时开封府里有一个为人最为耿直的当案孔目孙定,十分好善,只要周全人,他明了林冲是冤枉的,就向府尹说知了事件就里,要求府尹从宽处理林冲,并明确说明,开封府是朝庭的,不是他高俅家的。府尹或许秉性刚直,也同情林冲遭遇,就将林冲判了个不该腰悬利刃,误入白虎节堂,脊杖二十,刺配边远军州。滕府尹也知道高俅的势力,也得给他个面子,就对林冲所作的判决,亲自去向高俅作了汇报,汇报中只说林冲如此招供,也没别的证人证词证物,开封府只能以此作判。高俅也深知开封府不是好惹的,更何况以后还会时不时有事找开封府办,开封府不听话,有机会再慢慢搞他,明面又何必与它过不去呢?同时自己内心情知理亏,又想到林冲发配冲军,也可暗中在路上了结了他,因此也就只好听凭开封府的判决。

从这件事上也可看出高俅的老奸巨猾,做事不显山不露水,不肆意扩大对立面,以此行走北宋官场,难怪最终高俅得以善终。《水浒传》的作者施耐俺虽对其恨之入骨,诅咒其无子,却也无可奈何,眼睁睁看着他残害梁山好汉,逍遥法外,只能仰天叹泪,痛世不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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