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宫女待遇有何不同?


以前写过几篇介绍太监的文章,过去的皇宫里,人数占多数的就是太监和宫女,今天就谈谈明清皇宫内宫女的不同结局。

明清皇宫的女性,主要有四个群体:后妃,乳保,女官,宫女。后妃是皇帝的妻妾。乳保是乳母和保姆。乳母主要是给皇子和公主喂奶的,就是奶母;保姆是照看、抚育幼年皇子和公主的。女官做管理工作,宫女为后宫服务人员。本文主要说的就是明清宫女不同结局。

明朝挑选宫女,在全天下范围。如洪武十四年(1381年),下令从苏州、松江、嘉兴、湖州等府及浙、赣两省,选民间13到19岁之间未婚的女子以备宫女,选30到40岁之间没有丈夫的妇女以充女官。

清朝不同,规定:“每三岁选八旗秀女,户部主之;每岁选内务府属旗秀女,内务府主之。”这里需要区分:每三年一次八旗选的是秀女,主要为妃嫔、贵人等,有的也为宗室子弟选福晋;每年一次内务府属旗选的,官书也称秀女,实际是使女(后来也称宫女),她们主要从事服务类工作。

八旗秀女和内务府三旗宫女,其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是不同的。《宫女谈往录》记载,女孩子长到十三四岁,内务府就要按册子送交宫里当差了,有的人家希望女孩子出去见见世面:每月能挣几两银子,家里又能按时按节得到赏钱,平时的工资待遇都比较高。而且女孩子学会很多规矩和礼仪,在宫里调理出来的,贵族家庭都喜欢娶当过宫女的女性,即使不嫁给贵族,也能嫁给头等侍卫之类的高富帅,人生还是很美好的。

明朝的宫女,则是非人的待遇,是失去自由的完全奴隶。宫女长期忍受着明朝皇帝们变态和残忍的虐待,包括肌体、苦役、体罚、性虐待等。据史书记载,仅嘉靖帝笞楚虐待致死的宫女多达200余人。

明朝的宫女是终身不得出宫。好的出路就是能被皇帝睡了。有的宫女,被皇帝看上,如明成化帝的纪妃(弘治帝生母)和万贵妃,隆庆帝的李妃(万历帝生母)等,都是宫女出身。但明朝皇帝只有一个,他想多睡女人,但身体不许可,所以能有出路的宫女,是非常少的。而且即使被睡一晚,如果没手腕,转眼也会被皇帝忘记了。能被皇帝睡过的宫女,还必须有勾人的本领,能让皇帝睡过了还想继续睡,长期的睡,才能彻底改变人生之路。

所以能被明朝皇帝睡,是唯一的机会。明朝不把女性当人,就还制定一些游戏,来决定谁能被皇帝睡。明人笔记中记有神宗与宫女淫乐之事说:夏日,明月高悬之夜,与后宫嬉。令人自轻罗制成之囊中,放出流萤无数。再令宫女以轻罗团扇争相扑捉,若流萤落于谁簪上,则是夜帝必幸之。故宫女争以香水洒于簪上,以待流萤。

如果遇到明朝皇帝有怪癖,那宫女就更受罪了。如非常荒淫的明武宗让当时的大太监刘瑾设置豹房。豹房就是修建的特定建筑物,内设宫女和从外强来的民女等供帝王淫乐的场所。明武宗在内淫乐不够瘾,大肆对宫女“性虐待”,强迫宫女与兽类交媾等,供他观看。可见宫女遭受的“性虐待”非常变态和残酷。

明朝只有很少是时候,才开恩放宫女出宫。成化帝即位,大学士李贤上言:天时未和,由阴气太盛,自宣德至天顺间,选取宫人太多,愁怨尤甚,宜皆放还。于是皇帝才放还一些宫女。自宣德元年(1426年)到天顺八年(1464年),已经38年,才放了这一次。宣德间进宫的宫女,如13岁,这时已年过半百了。

以前文章谈过,是清朝入关后,因为考虑明朝留存大量的太监没有生活来源,于是在汉族大臣的一再要求下,开始使用太监。宫女也是从入关后才规范化,清朝宫女来源与明朝不同,明文规定任何人不能随意虐待、打杀宫女,因此宫女待遇有了一定的保证。有例子就是皇帝妃子要殴打、虐待宫女,被告发要严肃处理。清朝的宫女的公务员,有明确的品级,比如高品位的宫女有:正一品:宫令女官(皇太后或皇后身边红人。)

正二品:尚宫,尚仪,尚服,尚寝,尚食,尚功(六尚主管)

从二品:御侍(皇帝身边女官)

正三品:令人(皇贵妃,贵妃身边女官)、掌事嬷嬷(管理所有宫里大事,负责分发俸禄,分配宫女等)

从三品:惠人(皇妃,侧妃,庶妃身边女官)、御前尚义(皇帝贴身宫女)。

最关键的是清朝宫女从开始就许可出宫,开始规定是年30岁可以出宫,到乾隆的时候,考虑过去女性嫁人早,所以降低的出宫年龄,规定宫女年满25岁就可以出宫。年龄是一个标准,如果自身有病或是家里有急事,就是有特殊情况的,经过请示,也可以批准提前出宫。在出宫的时候,会给宫女一大笔安置费,经过宫里工作,也相当是镀金,懂规矩,又有丰厚的嫁妆,所以还是很好嫁的。

通过对比就可以看出,清朝比明朝好了不知道多少倍,而且非常有人性化,清朝的宫女,算是比较好的一份工作。

作者富察春兵

满族文化网原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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