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卫所制度为何会走向衰落?卫所制在当今社会还适用吗?

明朝是汉族建立的一个大一统王朝,从1366年朱元璋正式称帝,定国号为大明,到1644年李自成进京,崇祯帝自缢而亡,明朝宣告覆灭,前后经历了两百七十余年,在中国历史上算是一个“长寿”的王朝。明朝之所以绵延国祚数百年,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其军事制度的优越性,即“卫所制”的优越性。

“卫所制”的创立

1364年,朱元璋创建了卫所制,这个时间是要早于明朝的建立时间的,随着明军在全国范围内势如破竹,卫所制也是遍地开花、逐步完善,至明初时期,基本上完成了质的转变。那么,为何朱元璋会急于建立并推广卫所制?事实上,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因为明军过于冗杂。当时明军的主要来源有四种,即“从征”、“归附”、“谪发”以及“垛集”,所谓“从征”,指的是参加农民起义军的老牌部队,“归附”指元朝军队以及起义部队中投降朱元璋的部队,“谪发”就是犯罪充军者,而“垛集”指的就是新兵,这也是明军最主要的来源,但因为都是新兵,因此战斗力都不强。由于各个部队的战斗力相差甚远,因此调动起来也很不方便,需要一个制度来将这些部队全部整合起来,以提升部队的战斗力,同时方便指挥;

二是加强队伍的政治建设,确保为朱元璋所用,不出现叛军;三是军队过于庞大导致军费开支巨大,朱元璋希望军队能够自给自足,削减军费开支。基于这三方面的考虑,卫所制便横空出世了。

朱元璋画像

“卫所制”的特点

明初将近一百八十万军队,基本上都编制在卫所中,其中112人是为百户所,一把手为百户,1120人是为千户所,长官称“千户”,5600人组成一卫,卫的军官称为“卫指挥”。据统计,在1393年,明朝的“卫”总数一共有326个,而独立的“所”也有65个。

为了削减军费开支,朱元璋还参考唐朝的府兵制,在每一个卫所配置了军田,士兵在训练之余便专门搞耕种,自给自足。据统计,明初每个军士有十五亩的农田维持生活,后来荒地不断被开垦出来,到1365年每个军士有五十亩田,在明初的二十五年中,每年卫所的粮食产量高达三亿公斤,足够养活一百万军队。

《续文献通考·卷一二二》中就记载,朱元璋曾不无得意地说:“吾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

朱元璋还建立了区别于民籍的军籍,只要是卫所的军士都必须入军籍,而且一家人中只要有一个人当兵,一家人都要永远充军,并居住在指定的卫所中,生老病死。

明军

当然,为了保持军队的战斗力,朱元璋可谓是绞尽脑汁,他颁布了《教练军士律》,其中一条就规定:“骑卒必善驰射枪刀,步兵必善弓弩枪”,不仅如此,朱元璋还规定,每年都要从京卫所中按5:1的比例抽取军士,由卫指挥以下军官带领接受朱元璋的检阅,如果朱元璋认为“达标”了,就重重赏赐,若没有达标,则重罚。因为这一制度,明军在前中期保持了相当的战斗力,但是自从隆庆以后,由于战事不多,“操演徒为具文”。

长官称谓以及品级

卫所制度的军官有四个级别,即“都级”、“卫级”、“千户级”以及“百户级”。其中“都级”有都指挥使(正二品)、都指挥同知(从二品),都指挥佥事(正三品);“卫级”有指挥使(正三品)、指挥同知(从三品)、指挥佥事(正四品)、卫镇抚(从五品);"千户级"有正千户(正五品)、副千户(从五品)、所镇抚(从六品);“百户级”有百户(正六品)、总旗、小旗。

这里有必要说明一点,都指挥使、都指挥同知、都指挥佥事等高级军官都不世袭,由朝廷从世袭军官中升任或从武举人中任命。不过,卫指挥使以下军官则都是世袭的,比如如果一个军官是正千户,那么他死后便由他的儿子继任千户。

卫所制的没落与募兵制的大行其道

卫所制的本质就是“全民皆兵”,在明朝前中期,由于朱元璋、朱棣四处征战,大部分兵力都来源于卫所制,军队保持了相当强的战斗力。然而,到了和平时期,这种“全民皆兵”式的制度便有些不合时宜了,由于没有战争,军队不再进行操练,战斗力大大的下降,而且由于不合理的世袭制度,战争时期“强者上,弱者下”的规律被打破,下层官兵想要升为军官,比登天还难,军官与士兵之间,形成了一道强力的壁障,分化成了两个对立的阶级。就像是地主对农民的剥削一样,士兵也成为了军官的剥削对象,由于军籍不能转为民籍,士兵成为了军官随意支配的对象,甚至被送给贵族阶级当农奴。

对于士兵的遭遇,利玛窦在《16世纪的中国》一书有着详细的描述:

在这个国家中,也许没有哪个阶层比这些士兵更为卑贱和懒散了……平时,他们抬轿、喂马,像奴仆一样受人役使。

由此可见明朝士兵地位之低。自明朝中期以后,明军在与农民军的战斗中,多次处于劣势,不过,后来戚继光建立的“戚家军”,以及孙袁等然建立的“关宁军”,其战斗力远胜于一般的明军,而这两支部队都是以卫所制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由此可见,卫所制虽然有着一定的弊端,但是其优越性也是显而易见的。

明朝士兵

不过,从弘治十四年开始,卫所制便逐渐没落,取而代之的是募兵制,所谓“募兵制”,顾名思义就是直接从地方招募士兵,不再从卫所中调取士兵,到嘉靖时期,募兵已经占据了主导权,而卫所兵则被朝廷抛弃。《两浙海防类考续编》中记载:

浙江有戎行39总,其中募兵有27总,占69.2%。

由此可见募兵在当时的地位,事实上,与卫所兵相比,由于募兵同样未经过正儿八经的训练,其战斗力与卫所兵相差无几,到明朝末年,募兵制的弊端也渐渐显露出来。

卫所制的意义

事实上,卫所制在建国后仍然有一定的意义,比如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央在新疆成立了生产建设兵团,完全按照军队编制,一边搞建设,一边保卫边疆,这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卫所制的“现代版”。因此,卫所制在当今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参考资料:

《剑桥中国明代史》

《国史大纲》

《中国通史·第九卷》

《大明朝的另类史》

《世界近代前期政治史》

《续文献通考·卷一二二》

《两浙海防类考续编》

《16世纪的中国》

《明史·教练军士律》

文:壮哥平天下

图: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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