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结束后,有多少个法庭对日本进行审判,处决的战犯又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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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结束后,1946年1月19日,远东盟国最高统帅部根据盟国的共同授权,成立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日本东京,审判日本甲级战犯。

由美、中、苏、英、法、加、荷、印、澳(大利亚)、新(西兰)、菲(律宾)等盟国,任命法官共同主持审理。

除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甲级战犯进行审判以外,太平洋战争中的各受害国,也纷纷组织军事法庭,对乙、丙级日本战犯进行清算和审判。

对太平洋战争中日本战犯的等级划分,根据在这场战争中所起的作用不同,以甲、乙、丙三级来标示。


甲级战犯,根据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所条例第5条(甲)之定义为“对和平的罪即,公布宣战的又不公布的侵略战争,或国际法,条约,协定再违反誓约的战争的计划,准备,开始,或完成,若为了达成右诸行为的哪个的共同的计划又对共谋参加。”根据远东国际军事审判,受到有罪判决,指名被认为是战争犯罪人。(难懂又极不通顺,原文如此)

甲级战犯有东条英机、松井石根、武藤章、坂垣征四郎、广田弘毅、木村兵太郎、土肥原贤二

甲级战犯采取各受害国分别提名、共同商定的制度。整个审判过程,一共经历了4次提名。

乙级战犯,指犯有"战争罪行"。一般指控包括"下令、准许或容许虐待战俘或平民",或"故意或鲁莽疏忽责任,未有阻止暴行"的人。

乙级战犯有谷寿夫(南京大屠杀首犯之一)、镝木正隆、田中久一、伊达顺之助等人。

丙级战犯,指犯有"违反人道罪行",多数指控实际执行杀害或虐待者。一般以日军中的中下级军官为主。


战后,盟国对日本乙、丙级战犯的审判,共设有49所驻在各国的军事审判法庭,来承担这项审判的任务。由美、中、英、荷、澳(大利亚)、法、菲(律宾)等国,各自主导设立。

其中,中国的国民政府,在其境内设立了10所军事审判法庭。其他各国,也各有一定数量法庭的设定。

根据日本法务省公布的相关公开资料,七国共49所的战犯审判法庭,处死了日本乙、丙级战犯,共计934人。

其中,荷兰审判法庭处死日本战犯数为226人,擢居第一(荷兰竟居处死战犯最多的国家?不就几个在太平洋上的荷属殖民地岛屿么,多大点地方,点赞荷兰!);

澳大利亚审判法庭处死日本战犯数为153人,居第二(比起中美英所受到的损失惨重来,澳洲甚至近乎,没受到日军的多少伤害,也在狠杀日战犯,点赞!);中国审判法庭处死日本战犯数为149人,居第三。

而美国此类法庭,审判并判决日本战犯总人数为7国之最多,荷兰次之,中国判决战犯总人数为为第五名(总人数包括判死刑、无期、有期、无罪之人数之和,也即到案待审之人数)


尽管美国判决战犯的总数,与各国手中日战犯总数相比为最多,但美国判处战犯死刑的人数却并不多。大多只判战犯有期徒刑。而判决战犯无罪释放,或无期徒刑的,占总人数之比都不多。

而中国判决日本战犯无罪释放的,高达350人,占掌握在手中的战犯总数百分之40不到一点。在七国之中,对乙、丙级日本战犯,判决为无罪释放的人数,无论是在绝对数,还是在百分占比上,都是七国之中最多的。

中国,作为太平洋战争中最大的受害国。其战后审理并判决日本乙、丙级战犯死刑的人数,并不是特别多,反而是判决日本乙、丙级战犯无罪释放的人数,是最多的。

从这个侧面可以看出,当时的国民政府对日本战犯的判决,是有失之宽纵倾向的。当然,统计数字,并不足以反映此事背后的一切真相。至少,总可以反映出一种对日本战犯的态度。

国民政府看似失之宽纵的判决,原因却有很多。

有的原因,是战犯混迹于返侨中回国,或逃亡他国,而盟国并未因此积极配合我国引渡战犯。在同样情况之下,英、美等西方主导的法庭之间,互相引渡战犯,却是相当快捷而便利。


不象对我国提出的引渡要求,常常有拖延敷衍,或拒不执行的嫌疑存在。

另一个原因,与我国对刑事判决所持的审慎原则有关,非充足之证据,不予轻易判决有罪。

日寇到处在中国杀烧抢掠,并实行了“三光”政策。且日军在太平洋战争中,部队流动性又相当的大。今天在中国驻屯,下个月,可能就驻扎在太平洋某岛上固守了。

这又从哪里可以随处找到充足的证据,来指认这些恶贯满盈的战犯呢?

还有一个原因,则直接与国人的观念有关了。家丑不可外扬,具体的受害人或家属,不配合政府调查的情况,也是存在的。

所以,一概凭着单薄的统计数字,就指责国民政府故意轻纵日本战犯,也是不公平的。

实际上,这种统计意义上所显示的宽纵,与民国的国情、审判的理念、引渡的规则、国家的实力、民众的观念、及与中国文化的熏陶都有一定的关系。


何况,从统计数字之上,美国法庭也有宽纵日本战犯的嫌疑。但某些人是否也会象指责民国政府那样,指责美国政府故意轻纵日本战犯呢?我看,真的是不见得。

这种双重看待同一问题的标准,其背后的思维、站位、崇拜或鄙夷,才是令人深思和玩味的地方。

历史已然逝去。以史为鉴,该怎么鉴?大有学问,如果乱鉴一通、乱喷一通,看史、知史又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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