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怎么给官员发工资,大官小官分别发多少工资,点进来收获答案

最近网剧《长安十二时辰》热播,广受好评,今天就蹭热度,谈一谈唐朝官员的工资问题。

唐朝官员工资,分为禄米、俸钱、职田、禄力诸项。而唐代前期与中晚期的俸禄制度又有差异。

=== 禄米 ===

唐朝前期官员禄米,最初因袭隋制。京官年禄如下:

正一品七百石,从一品六百石

正二品五百石,从二品四百六十石

正三品四百石,从三品三百六十石

正四品三百石,从四品二百六十石

正五品二百石,从五品一百六十石

正六品一百石,从六品九十石

正七品八十石,从七品七十石

正八品六十石,从八品五十石

正九品四十石,从九品三十石

隋朝官员禄米是春秋两季支付,唐朝改为一年一给。而且武德年间只有京官给禄,外官无禄(贞观二年改为外官有上考者给禄),而是发给职田,以田租收入代替禄米。其原因是唐初草创,情势所迫。贞观年间户口稍殷,廪仓已实,于是外官也发给禄米,而且正八品至从九品岁禄分别增至67石、62石、57石、52石,春秋两季发给。唐初岁禄是给粟(禄粟),后改为给米(禄米,去壳的糙米)。即使是给粟,也是按照米来折合计算(1石粟=6斗米)。

唐玄宗前期,修改禄制,正四品岁禄增至330石,从四品至从七品不变,正八品至从九品分别为60石、55石、55石、50石(敦煌《唐天宝令式表残卷》,正九品与从八品岁禄相同,疑有抄写讹误)。

唐朝官禄的支给,按照品级而不是职事,京官俸禄优于外官。致仕官员发给半禄。高宗时吏部侍郎刘祥道曾上疏提到,每年致仕退休的官员,约占官员总数的1/30。

=== 俸钱 ===

除了禄米之外,唐朝官员还发给俸料钱,大体包括月俸、食料、杂用、课钱四部分。月俸钱用于官员购买粮食之外的生活必需品,食料钱用于工作餐和个人生活,杂用钱用于自备必需的工作用品。课钱(防阁)则相当于给官员服力役者的代役钱。

唐初草创,国库空虚,因此各官衙纷纷以本衙公款放贷,以利息给官员发工资。高宗乾封年间,以各地的租庸脚直钱和税钱给官员发俸。其标准如下:

一品,月俸八千,食料一千八百,杂用一千二百(合计一万一千钱)

二品,月俸六千五百,食料一千五百,杂用一千

三品,月俸五千一百,食料一千一百,杂用九百

四品,月俸三千五百,食料七百,杂用七百

五品,月俸三千,食料六百,杂用六百

六品,月俸二千,食料四百,杂用四百

七品,月俸一千七百五十,食料三百五十,杂用三百五十

八品,月俸一千三百,食料三百,杂用二百五十

九品,月俸一千五十,食料二百五十,杂用二百

开元年间,京官月俸如下:

一品,月俸八千,食料一千八百,杂用一千二百,防阁二万(合计三万一千钱)

二品,月俸六千,食料一千五百,杂用一千,防阁一万五千

三品,月俸五千,食料一千一百,杂用九百,防阁一万

四品,月俸四千五百,食料七百,杂用六百,防阁六千六百零七

五品,月俸三千,食料六百,杂用六百,防阁五千

六品,月俸二千三百,食料四百,杂用四百,防阁二千二百

七品,月俸一千七百五十,食料三百五十,杂用三百五十,防阁一千六百

八品,月俸一千三百,食料三百,杂用二百五十,防阁六百二十五

九品,月俸一千五十,食料二百五十,杂用二百,防阁四百一十七

=== 职田 ===

唐朝因袭隋制,给京官、外官职田。而且唐初外官无禄米,只给职田,以所收麦粟充当禄米。其标准(京外官一致)是:

京官一品12顷,二品10顷,三品9顷,四品7顷,五品6顷,六品4顷,七品3顷50亩,八品2顷50亩,九品2顷

外官二品12顷,三品10顷,四品9顷,五品7顷,六品5顷,七品4顷,八品3顷,九品2顷50亩

这一标准比隋朝的职田高得多,相当于两倍至两倍半。多为租佃经营,收入为粟、麦、米(南方)、草(马料)之类。官定租价“(每亩)无过六斗”,但实际收租标准比这高得多,连高昌县这种土地贫瘠干旱的地区,都有亩纳麦粟八斗乃至一石一斗五升的。此外还要“丝课加征,田树兼收”。

除了给官员的职田之外,官府还有公廨田,其收入有公用、私用两部分。公用收入用于官厨粮料之外的杂食及相关开支,私用部分则用作官员收入的补充。此外唐朝的勋官、散官、职事官还有永业田、勋田、赐田,作为收入的补充。

=== 禄力 ===

唐朝京官按照等级高低,分给人数不等的防阁、庶仆(五品以上为防阁,六品以下为庶仆);地方州县官有白直、执衣等官给力役。这些力役都是由丁男服役充当,比如白直,每年要为官员服役四个月。如果要避免征发力役,则需纳钱雇人代役。开元年间,京官防阁员数及纳钱额如下:

一品,给防阁96人,月纳钱20000文(分配给一品官员96人服劳役。如果其中某人不想服役,则需要缴纳20000/96=208文的代役钱。如果36人选择服役,60人选择纳钱,则这个一品官每月有12480钱的现钱收入)

二品,防阁72人,月纳钱15000文(人均208文)

三品,防阁48人,月纳钱10000文(人均208文)

四品,防阁32人,月纳钱6607文(人均206文)

五品,防阁25人,月纳钱5000文(人均208文)

六品,庶仆12人,月纳钱2200文(人均183文)

七品,庶仆8人,月纳钱1600文(人均200文)

八品,庶仆3人,月纳钱625文(人均208文)

九品,庶仆2人,月纳钱417文(人均208文)

此外唐朝三师、三公、开府仪同三司、嗣王、郡王、上柱国带二品以上职事官等三品以上官,有亲事、帐内,是由品官子弟担任的仪卫陪从,也是其出仕入官的途径之一。但如果不愿意去,也可以纳钱代役,不必亲上。

开元末年,京官岁禄15万石左右,外官97万石左右,合计约122万石;京官俸料钱约20万贯,外官俸料钱约80万贯,总计约100万贯。按照当时的财政规模,是可以承受的水平。但到中晚唐时期,由于政局混乱,国家财政困难,冗官太滥,钱物价格波动,以及藩镇割据等原因,官员俸禄不再有唐前期那样整齐划一的定制。唐玄宗开元年间,天下外官一万六千余员。而唐宪宗元和六年,外官竟达二十六万零二十三员。财赋支出,“最多者兵资,次多者官俸,其余杂费,十不当二事之一”。到唐德宗建中年间,每岁天下共敛赋税3000余万贯,其中2050万贯以供外费,950余万贯供京师。而且由于许多藩镇割据的州县不向中央纳税,导致外官的俸禄比京官优厚很多。这一现象实际上也有唐肃宗年间,宰相元载因“仕进者多乐京师,恶其逼己”而削减京官俸禄的原因在内。元载改动的内容包括:京官不再给岁禄米,外官给半禄;京官不再给俸料钱,外官给半俸(半钱半帛);京官给手力课,外官给白直、品子课。总的来说,唐前期的岁禄+月俸制,到中晚唐基本演变为月俸制,包括官给力役也折资变现,纳入月俸之中,而禄米、职田在俸禄中的比重大量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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