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宋史系列——北宋建国以来的农业与工商业发展(14)

上回我们说到了北宋农村普遍存在的和农业相结合的家庭手工业

机户

作为北宋农民副业的家庭手工业产品,基本上还不是作为商品而生产。只有少数有余力的自耕农,偶尔以少量的粗布,或扎一些簸箕扫帚,造一些小农具等,拿到附近的集市上去交换。一些地区出现了以从事纺织为主的民户,叫做“机户”。

仁宗时,梓州已经有上千家机户。1033年,宋朝规定:机户每年纺织的绫,只能自卖三分之一,其余要由官府收买。由于官府压价买绫,机户消折本钱,不能生活,因此请求官府减少买绫数的一半,官府的压榨使机户难以得到发展。

北宋商业繁荣

3.商业的繁荣

宋朝的统一,消除了封建割据的阻隔,为商业交通的进一步发达,提供了条件。以首都东京为中心,北方和南方都形成了一些商业发达的城市。农业中土地占有方式剥削方式的变化,增加了商品交换的需要,中小城镇农村集市贸易也逐渐繁荣。

一、城市和集镇

城市

东京是全国最大的城市。太宗时,开封府十六县,主、客户近十八万户。这个数字显然低于实际状况。住在东京城内的,还有皇室、贵族,往来的官僚、商人,到京都货卖的个体手工业者,沿街叫卖的小贩,以至贵族的奴仆等大量不在户籍的人口,驻守京师的禁军也不在户籍。

北宋商业

太宗说,东京养兵甲几十万,居民有百万。又有人说,东京比汉唐的京都,民户增加十倍。这些都是估计的大概数字,但也说明东京人口十分稠密。真宗时,都门之外,居民甚多,又在新城外八厢厢吏统辖,实际上是扩大了城区。

唐朝长安,居民住在规划齐整的坊内,商业活动只限于东西两市五代至宋,东京逐渐繁荣,不再有坊市之间的严格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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