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炮制造:民国艰难的军事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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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华民国初年的混乱政局给中国的枪炮制造业带来了新的机遇:一方面,\"枪杆子里出政权\",国内战乱频繁,且以陆军作战为主,亟需陆军武器装备的大量生产,同时步枪成为了陆军的标准配置,军阀的枪炮数量几乎是军事实力甚至整体实力象征,枪炮制造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机会。

北洋政府早期发展背景

北洋政府早期实力较强,为了更好地把持军权压制各地的反抗力量,极力推进对军事工业的控制统一进程。1915年6月,袁世凯在北京设立督办兵工办事处,并将中国主要兵工厂全部划归其管辖。为防止被革命党人利用,还企图拟设立的汉阳兵工厂北迁至河南,但最终作罢。之后各地兵工厂的机器、人力等被源源不断地并入汉阳兵工厂,使其成为全国枪炮制造中心

在北洋政府16年的统治期间里,近30个兵工厂共造枪72.52万支,是上述晚清政府50年步枪制造总量的将近三倍。此外,北洋政府还整合、建立并直接控制巩县兵工厂金陵制造局等主要生产基地。

北洋政府建设的兵工厂,基本采用了近代管理制度,各类枪炮生产都有严格规定。其资金来自于政府经费各省摊派,因此生产较稳定,保障枪炮制造工业迅速发展

袁氏旧居袁世凯蜡像:河南项城市

袁世凯死后,军阀混战风起云涌,各地的军阀开始兴办自己的兵工厂,以便壮大军事实力。仅张作霖就建东三省兵工厂等3个兵工厂,李宗仁在广西阎锡山在山西张宗昌在山东也都纷纷设立为自己服务的兵工厂。这些兵工厂,大多没有固定经费来源,往往在需生产时直接就地搜刮,加上管理混乱,远不能与中央政府的兵工厂相比;当当地军阀失势之后,兵工厂只得被迫停办。只有小部分发展较好的,如山西实习所(后改名太原兵工厂),月造步枪2000支,确有一定实绩,但仍是地方所属规模偏小

太原兵工厂内部

尽管战乱频繁,但得益于北洋政府整合兵工厂的行动客观上对人才的集中和兵工厂生产的进一步扩大,枪炮制造业也出现了韩麟春刘庆恩等知识人才。相比晚清时期,这一时期的技术人才往往知识更全面,使得枪械生产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单纯模仿外国的尴尬。设计工艺、原理上都产生了一些开拓创新。例如,韩麟春在1922年担任东三省兵工厂督办时,在枪身增加保护盖以防风沙侵袭,被命名为\"韩氏七九机枪\"。刘庆恩则于1916年设计了一种利用火药燃气完成自动入膛的步枪,但因重量过大而未能量产。

这时期生产的枪炮种类形制,基本上与国际一致。除传统的步枪之外,冲锋枪、自动手枪和机枪也开始大批量生产,与当时的军队构成相适应。兵工厂制造的步枪大多以毛瑟步枪为主,但也兼有其他型号,总体上仍未能解决中国军队枪械不统一的难题

火炮方面,由于海防炮台的日渐没落,各兵工厂把精力转移到步兵炮上来,野战炮迫击炮成为了生产的主体。北洋政府控制下的上海制造局于1913年开始制造克虏伯野山炮,太原兵工厂则在1926年开始制造\"十六年式\"管退山炮,都保持了较先进的技术水平。

北洋政府黄金时期

北洋政府统治后期,中国的枪炮制造业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封建制度的束缚,进入了一个发展的\"黄金期\"。由于近代化进一步发展国内局势的推动,枪炮产量迅速膨胀,逐步成为了中国军事工业的主体,也拥有了更多的技术人才。北洋政府整合控制兵工厂起到了集中人力、无力进行大生产的作用。这一时期许多兵工厂保存下来,并为之后的南京国民政府所接收,成为后来武器装备生产的主体。但是,频繁的战乱也对军事工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许多兵工厂沦为了军阀争夺霸权的工具,随之带来了枪械生产不统一等问题,产生了消极影响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1928年,国民党迅速统一全国。但这种统一只是形式上的,各地的独立军阀也往往不服中央管辖相互混战甚至直接反对中央政府,国民党内部也存在着派系斗争。在此情况下,国民政府采取了与北洋政府相似的措施,即试图将各地的兵工厂直接纳入中央管辖范围。1928年,国民政府设立兵工署,决定全国各地兵工厂的产品设计制造规格制式等事宜,并于1929年颁布《兵工厂组织法》。这些对全国枪炮制造的规范统一起到了促进作用,使枪炮制造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进程。但是由于中原大战的爆发,国民政府尚不能实现自己转移、控制各地枪炮制造的计划

南京国民政府兵工署首任署长陈仪

到1931年,地方军阀基本纳入中央控制之下,同时又发生了著名的\"九一八事变\",日本对中国的侵略进一步加深。拥有强大中央实力的国民政府便借助民族危机加深的大环境,以\"攘外\"为由,于1932年开始合并迁移各兵工厂。调整兵工厂的布局时,考虑国际与国内环境,向巩县、汉阳等基础较好的中部地区转移这样,国内的枪炮制造少数中央与地方交涉未成的情况(如太原兵工厂)之外,基本上全部纳入中央控制之下在1937年全面抗日战争开始前,大部分生产出的枪炮仍然主要被用来镇压民众反抗和地方军阀叛乱,直到抗战爆发,国民政府才不情愿地转向抗战装备的生产

全国兵工厂趋于统一之后,枪炮制造也马上迎来了统一进程,国民政府控制着全国大部分武装力量,且全部按照现代编制武器装备,相比清政府和北洋政府有统一制式装备的现实条件。因此,国民政府于1935年确定了一套制式武器标准。通过制式装备的确立,中国枪炮生产实现了完全统一化,许多兵工厂生产相似的产品,解决了原本枪炮制造种类繁杂、难于管理问题

中正式步枪

南京国民政府确立的制式武器标准,以仿造外国产品为主,这与中国枪炮自主制造能力薄弱有关,整个近代自始至终没有制造出世界知名的产品

仿制对象以德制武器为主,这既来自于洋务时期即开始的对早期毛瑟枪仿制的基础,也来自于德国当时和中国的交流合作。1928-1938年,中国与德国的技术交流达到了较高程度,大量德国技术人员来华,并支援国内军事工业建设,生产的产品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德国影响。但这一交流合作进程,毕竟促进了中国枪炮制造的一定发展

国民政府也十分注重了科研技术的革新,在兵工署下设南京科研所等多个科研机构,使新的制式武器相比原产品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优化,便于武器装备的更新换代。例如,中正式步枪于1940年进行了进一步改造,增强了武器性能胜于原本的中正式步枪型号和旧的汉阳造步枪;1939年对捷克式轻机枪进行了改造减轻了枪重,便于使用。火炮的生产方面,则仍以山炮、迫击炮为主,兼有少量高射炮的生产。1943年,又开始设计生产120毫米轻型迫击炮

抗战前夕

抗日战争爆发后,各兵工厂开始了内迁进程,枪炮制造的重心转移到了西南大后方。生产枪炮武器的目的也改为主要供抗日前线使用。据统计,1937——1945年各兵工厂共制造步枪83万余支,轻重机枪11.2万挺,迫击炮1.53万门,为抗日战争的最终胜利做出了一定程度的贡献,但这样的产量,与抗日战争最多时400余万的中国军队数量相比,仍然是杯水车薪,许多士兵仍然使用着旧式武器。这仍然是中国枪炮制造业基础和产能不足的问题所导致的,不可苛责。但南京国民政府在枪炮生产中的另外一系列问题则不得不引人深思。

抗战中兵工厂的内迁

南京国民政府在生产枪炮时,最初是为了镇压国内反抗,维系国民政府统治,因此没有把准备抗日放在重要地位,结果失去了准备抗日战争的宝贵时间,将大量的枪炮产品消耗在了国内战争上。同时期也缺乏对新式武器的研究。上述几次武器的革新,均是在1937年以后产生的,而在此前很少有武器装备创新的成果。这样造成了对抗日战争准备不足,为抗战早期的接连失败埋下了伏笔。

而且,这时期的枪炮生产出现了\"重枪轻炮\"的趋势。抗战前,中国对火炮的生产能力已经达到了较高水平,但国民政府并没有对反坦克炮重型火炮高射炮等新型武器投入大量研究和进行规模生产。例如,法制1897年75毫米野战炮已经有了反后坐装置,但抗日战争前夕的中国获取此种武器仍需进口。相反,过多的军工业力量投入到了枪械制造中去。仔细分析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则不难看出南京国民政府的军事理念仍旧存在偏差,将步兵放在了过高的位置,而忽视了步兵和炮兵的协同配合。实际上,在抗日战争中,中国军队频繁出现了步兵冲锋引发重大伤亡的情况,面对日军的坦克也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对炮兵的忽视也造成了枪炮生产发展不平衡,阻碍了火炮方面的进一步发展创新。

台儿庄战役

1938年台儿庄战役,此战中中国军队被迫以血肉之躯抗击日军装甲部队

抗日战争结束后,解放战争时期的枪炮制造基本维持了相同的局面。解放战争后期,各生产枪炮的兵工厂部分转移到台湾,大部分继承下来成为新中国早期枪炮生产的主要来源。

参考文献

(1)《中国火器通史》,王兆春著,武汉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2)《世界火器史》,王兆春著,军事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3)《德国对南京国民政府前期兵工事业的影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罗永明著

(4)《17——19世纪中欧枪械比较研究》,宋海龙著,中州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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