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古代的一些刑罚,我想我们只要听了刑罚名,身上就会发毛了。因为手段极其残忍,使我们无法想象。其中大多数刑罚,都是一些暴君发明的。例如商纣王,他发明的“弹琵琶”刑法尤为残忍。把犯人的肋骨划开,当作琵琶弦来回拨动,却还要保证内脏不受损伤。这就需要行刑手相当高超的技术。
犯人就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肋骨,被人前后玩弄,想死都死不了最痛苦。而秦始皇发明的就更数不胜数了,五马分尸等等,都是极其凶残的手段。
古代的一般刑罚大约分为五种。“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这五种刑罚。可能从字面意思上很难理解。
其中最轻的就是笞刑,如果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普普通通的拉出去,打20大板。这个打板子,可是有很深的学问。有的人,因为普通的打板子,下半生只能在床上度过。而有的人,受完刑罚之后,却依然能够生龙活虎。这是什么原因呢?原来因为每个行刑手,在行刑之前,都会经过严格的培训。因为并不是每一个接受刑罚的人都是罪大恶极。或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人只能处以笞刑。而如果是受冤枉的话,那么将会表面上行刑很重,但实际上没有什么伤害。而如果是穷凶极恶之徒,那么挨板子就会照着下半身残疾的方向去进行。
打板子并不是普通的对于肢体上的伤害,而更多的是心理上的羞辱。因为这个打板子必须把屁股露出来。对于男人来说,这并不是一件难堪的事情。而在封建社会,这对于女性来说,简直是比杀了她还难受。曾经有一个这么真实的案例。有一个妇女,不仅与奸夫私通,还盗走了家里的许多银两。最后被县衙抓捕,对其处以杖刑。当时引来了上千人的围观。本身刑罚并没有对这名女子造成有多大的伤害,但其带来的心理层面的羞辱,使得这名女子很快就跳河自尽了。
衙门里工作的行刑手,经过长时间的磨练,技术已经是炉火纯青了。他们的手上自有分寸,如果男人犯了罪,被判了杖刑,通常是要花钱的。买通这些行刑手,让他们手下留情。如果钱到位,最多也就落了个轻伤,过几天即可痊愈。但反之亦然。看来任何时候还是安分守己的做个良民舒坦啊。您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