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黑龙江将军衙门格局揭秘

在目前编印的图册、网络上,大家可以看到清代黑龙江将军衙门的照片。从状貌和标识看,这张图片是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庚子之难”后俄罗斯摄影师拍摄的(见下图)。照片中,正门庄严巍峨、宏敞伟岸,尤其是门前一对石狮子与众不同。钟鼓楼造型奇特,顶层设计立体感极强。从正面望去,门内庭院深深,建筑物林立,令人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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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俄罗斯摄影家拍摄的黑龙江将军衙门

光绪二十九年三月(1903年4月)中旬,大风连日。十六日(13日),城外饭铺失火,致使附近柴垛被焚烧。因风火串,城内民房也着火,将军衙门署内房间多处均被延烧。署理黑龙江将军萨保与官员、马弁、兵役以及练军一面控制地方局势以免宵小乘机作乱,一面设法救解住在将军府内的沙俄官兵,帮同照料。五月十二日,萨保向清廷进呈《奏为黑龙江省城街市铺户不戒于火延烧民房连及将军衙门房间折》,解释了火灾原因和发生过程。

事后,萨保亲自堪察、评估,决定重修衙署。但因失职,被“交部照例议处”,未及兴建即卸任离去。新任署理黑龙江将军达桂与齐齐哈尔副都统程德全继任后,考虑到中外交涉、旗民政治等事宜亟需官衙办理。光绪三十年(1904年)三月,在被焚毁的衙署旧基上开始动工新建。因将军衙门是烧毁的,主官负有责任,不宜请示朝廷动用正款。于是,程德全等呈奏朝廷,建议从省内各处放荒经费中提取建设经费。文件呈送户部后,户部对此提出异议,认为应按惯例采取“赔修及借款兴修”办法。程德全的解释是,如果赔修,那么将军萨保已经调任,如果借款兴修,那么江省财政困难,况且设法“搜刮”也不符合政体,并且前期费用已从节省放荒经费项内动支,恳请朝廷应允。至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三月,工程基本告竣。此次新修衙署23所,房子共有105间,费用为6万3千余两。

重建之后的将军衙门外观、结构、规模、功能如何,以往我们了解甚少。民国4年(1915年)11月4日,黑龙江省巡按使公署向所属各县征集黑龙江通志材料。民国6年(1917年)2月20日,龙江县按要求上报《龙江县采送省志资料》。其中建置志的廨宇类中刊载了黑龙江将军衙门的建筑物格局、规模、式样等,数据非常详实。2013年4月,笔者在相关书籍中,查到了这些史料。现辑录于此,供大家分享:

“将军衙门大堂五间,东西长五丈六尺,南北宽二丈二尺。两侧配房各三间,长各三丈六尺,宽各二丈二尺。左为暖堂,右为印务处及折本堂私房。暖堂迤东,建坐东朝西钱库三间,南北长三丈,东西宽一丈八尺。堂司之西,建坐西朝东看印值班房三间,南北长三丈,东西宽一丈八尺。

大堂南三丈许,建穿堂五间,东西长五丈六尺,南北宽二丈八尺。左配房为内工司档案房,右配房为内刑司档案房,各三间,长各三丈六尺,宽亦各二丈二尺。内工司之东,建坐东朝西银库三间,南北长三丈,东西宽一丈八尺。库后,建坐北朝南库司三间,南北长三丈,东西宽一丈八尺。前映照壁一座。库司之偏北并建坐北朝南更房三间,东西长二丈,南北宽一丈二尺。其内刑司之西,建坐西朝东刑具房三间,南北长三丈,东西宽一丈八尺。又穿堂东银库近南,建坐东朝西内户司档案房三间,南北长三丈二尺,东西宽一丈八尺。其穿堂西刑司刑具房近南,建坐西朝东内兵司档案房三间,南北长三丈二尺,东西宽一丈八尺。

再出穿堂南行十丈零五尺许,建仪门一座。东西长一丈六尺,左右角门各一。仪门后并建垂花门一座,东西长二丈六尺。又仪门外左东,建坐东朝西户工二司房共七间,南半隔为户司,北半为工司,南北长共七丈二尺,东西宽共二丈六尺。由司转东另院,在户司之后背,建坐北朝南核铺处房三间,东西长三丈六尺,南北宽二丈。迤东又建坐东朝西公务房三间,南北长三丈,东西宽一丈,即核铺处之左厢也。丈仪外右西,建坐西朝东兵刑二司房共七间,南半设为兵司,北半设为刑司,南北长共七丈二尺,东西宽共二丈六尺。其各司之前,均有板楼门一所,两旁各树以木栅。

又出仪门南行九丈余,建大门三间,东西长三丈八尺,南北宽二丈四尺,悬额曰‘将军衙门’,左右配为两翼值班房各三间,长各三丈八尺,宽各二丈四尺。

再,大堂后,建坐北朝南档房五间,东西长五丈六尺,南北宽二丈。由东西出角门,绕过档案房迤北另院,亦建穿堂五间,东西长五丈六尺,南北宽二丈。

再北建丈器银库房九间,东西长十一丈,南北宽二丈。东西建两厢各三间,南北长各四丈,东西宽各二丈,乃为工司后库。

再由穿堂进后院转至东北隅,建坐北朝南招垦局房五间,东西长五丈七尺,南北宽二丈三尺。局前偏西,并建南北军械楼七间,东西长七丈,南北宽二丈。楼近南,建坐东朝西进贡面楼三间,南北长三丈二尺,东西宽一丈八尺。面楼偏南,建坐东朝西进贡食物楼二间,南北长二丈,东西宽一丈八尺。

再,前大门以外,东西设木栅门各一。其前三面砌以砖台,高三尺,宽五尺。上立鹿角木,周长共二十九丈四尺。映门建照壁一座,东西长四丈二尺。周围砌墙,以砖垒砌,南北长四十五丈,东西宽二十六丈,高七尺。以次凡属公所房间,均系循章迭经修补。如历年添盖之房屋,实属不胜繁载,附以登明,庶备稽考。”

2013年6月27日,笔者在省档案馆工作人员及市政协文史研究员李正同志协助下,亲自在省档案馆查阅到该档案原件并得以复制(见图样)。

民国6年(1917年)2月20日,龙江县按要求上报《龙江县采送省志资料》中的黑龙江将军衙门图样

从档案、图样对照,不难看出,当时龙江县在提供材料时,将军衙门的建筑状况相当完好,资料提供者写实记述了主要建筑物数据,由此可以洞见将军衙门的弘敞格局和齐全功能。对于建筑材料,也完全可以确定已经全为砖瓦。史料之中,不见有钟鼓楼的描述,从另一个侧面证明,其记载的黑龙江将军衙门,确系光绪二十九年以后所建。

文章来源:卜魁文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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