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时,王安石变法,司马光反变法,二人多次唇枪舌战,各逞雌雄,谁都不服谁。王安石得势时,司马光只好躲去写书了,司马光后来得势,第一件事就是把老王的新法给废了,二人仿佛就是两条平行线,永远没有交集。有人说若不是司马光捣乱,大宋朝早就在王安石的变法下国富民强了,事实真是这样吗?
熙宁二年(1069年),年轻气盛的宋神宗赵顼起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主持变法。王安石又任命支持自己的吕惠卿为助手,颁布了青苗法、农田水利法、保甲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法令,统称新法。又任命40多人为提举官,分散到各地去推行新法。
当时,司马光作为保守派官员,虽然与王安石政见不合,但刚开始新法还未露出明显弊病时,司马光还是挺支持老王的,甚至有人要弹劾王安石时,他还对那人进行了洗脑教育。直到有一天,变法派推出了“青苗法”,司马光坐不住了,与吕惠卿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王安石
“青苗法”规定,春天粮食短缺时,农民可以向官府借粮以渡过饥荒,等秋天秋收后再还,并收取适量的利息。司马光驳斥青苗法:“老百姓把钱借给别人,还都希望多收几个利息,更何况官府借债,谁敢说个不字?”
吕惠卿说:“青苗法规定,谁愿意借就借,不愿意借谁还强迫你借?”司马光说:“百姓愚昧,只能看到借钱的好处,谁能看到还钱时的坏处?”并举了一个例子:当年宋太宗实行和粜法的时候,规定:一斗米价值十钱,当时民间交易渠道的米没有这么贵,所以百姓都愿意把自己的米卖给官府。后来随着经济的发展,通货膨胀,钱贱米贵,官府还是以这个价钱收购百姓的米,和粜法反而成了老百姓的负担,以后青苗法也多半会变成这样。
吕惠卿反驳说:“老百姓在当地买(借)米,就不用辛辛苦苦从南方调米(补北方的不足了),漕运省下的钱还可以供给京城。”司马光说:“东南地区钱少粮多,现在不买东南的米却要东南的钱,这不是损不足而补有余吗?”有大臣站起来说:“司马光的话是对的。”吕惠卿恼羞成怒,便指责司马光其他事来:你上朝穿破衣服,你没有儿子,你穷的揭不开锅了……(玩笑,但司马光无后是真的,因为他妻子不孕而他又不肯纳妾。)搞得宋神宗都听不下去了,指责吕惠卿:“你辩论就好好辩论,不要扯别的东西。”
当然,他们在这里吵翻了天,也不过是纸上谈兵,结果还得拿事实说话。
客观来讲,王安石的新法本质上是不错的,但错就错在执行的时候出了问题:“青苗法”的春季借粮秋季还,本来不错,偏偏有些贪官为多得利息,强迫农民借粮,“不借不行”,到后来甚至官府不借出粮食,农民秋收后仍得还利息……
“保甲法”规定:十家为一甲,十甲为一保,比如一家有两个儿子,就在农闲的时候派一个儿子出来,接受统一的军事训练,这样闲时为兵,忙时为农,既节省了开支,又增加了政府的军事后备力量,可谓一件大好事。但发展到后来,贪官借机盘剥:不管农忙农闲,也不管你家有几个儿子,反正每家必须抽走一个壮丁训练,而且一训练就不能回家,直到家人送上贿赂……
司马光
长此以往,连老百姓都受不了了,反对王安石新法的人越来越多,就连宋神宗的母亲和祖母(皇太后和太皇太后)都天天找神宗哭诉,要他废除新法,宋神宗顶不住压力,动摇了,扁了王安石,司马光上台,新法就完全被废除了。
由此看来,王安石变法是图强,司马光反对变法是觉得新法对国家不利,二人本意都是好的。只可惜大宋朝已经满是蛀虫,好好的新法做着做着就变了味,利国利民的好法成了盘剥百姓的凶器,被废除也就成了必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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