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监狱里有哪些难以启齿的潜规则?

“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悬着“正大光明”牌匾的县衙都是那么不光明,关押犯人的监狱就更是黑暗了,狱卒都是阎王殿里的小鬼――难缠的货色。想法设法的从犯人身上榨油水,无论是杀人放火的死刑犯还是小偷小摸的轻罪者,亦或是无辜蒙冤者,都难逃魔爪。清代监狱里的潜规则有些什么?

据说清代的俞鸿图,被雍正下令腰斩。这家伙很糊涂,竟然没去打点。结果,公元1734年(雍正十二年)4月,俞鸿图被刽子手腰斩,他未立刻死去,上半身痛苦万分地在地上打滚,用身上的血在地上一连写了七个“惨”字,然后才慢慢痛苦地死去,随后邹士恒向雍正皇帝报告了这一惨状后,雍正皇帝居然也震惊了,动了恻隐之心,于是他下令废除这种非常惨烈的刑罚,从此,延续了2000多年的腰斩刑罚成为历史,俞鸿图也成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死于腰斩的人。

清朝山西监狱,里面的女囚犯出狱时竟然怀孕。在扬州监狱中,有的囚犯在牢狱里面迎娶女囚犯,甚至是给狱友、狱卒、县太爷发去请帖。这些只不过是最底层人员,上层也同样混乱。清朝一个县长的儿子看上了女犯人,因为垂涎她的美色,故意降低判罚。女犯人刚出狱,就被县太爷的儿子抬着花轿接到了府上。这些是有记载的,没记载的又不知几何了。

蹲班房最常见的是欠钱粮不交或欠租不交者,前者算是公事,把当事人押起来,在那个时代还算有道理,后者本是私事,但因豪绅在县太爷那里有面子,所以把人送来也照样关押。还有一些户婚、田土这样的民事纠纷,不服判决的人和不肯作证的证人都有可能被关进去。所以蹲班房的大多是没有罪的人,用今天的话来说,其实就是非法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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