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札撒”的力量,能否维护部落集合体内部的和平?

“大札撒”的力量,能否维护部落集合体内部的和平?

为了在这个巨大的,正逐渐成为一个国家、但又多民族的部落集合体内维护和平,成吉思汗迅速地颁布了新的法令,抑制部落世仇和战争的传统因素。成吉思汗颁布的“大札撒”(即“大法令”),不同于历史上其他立法者的法令。他并没有将法律建立在上帝启示的基础之上,也没有将法律建立在任何源自古代定居文明法典的基础之上。他从游牧部落维持了数个世纪的习惯和传统来强化“大札撒”;然而,当老惯例妨碍了新社会的机能时,他就会迅速地废除它们。

蒙古诸部

然而,“大札撒”并不代表单一的法律汇编,甚至也说不上是一部正在形成中的主要法律著作,成吉思汗要在其人生的最后二十年中来继续完善它。成吉思汗的法律并未深入探究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相反,他是用这一法律来管制最棘手的方面。

只要有男人劫夺女人的事情发生,草原上就会有世仇。据说成吉思汗的首部新法律是禁止劫夺妇女的,这几乎无疑是对妻子孛儿帖曾遭劫夺而作出的一种反应。

诃额仑和孛儿帖

在用法律来结束劫夺女人的同时,他也禁止诱拐和奴役任何蒙古人。从自己被泰亦赤兀惕人所俘获和奴役的经历中,他尝过被诱拐和被当作奴隶而强迫劳动所带来的个人身体的痛苦,而且他也认识到,整个社会结构的惯例是多么的有害,草原部落中引发的仇恨和暴力是多么的强烈。

成吉思汗试图在整个社会中祛除内部纷争的所有根源。基于自身的体验,即对围绕孩子身份合法性问题而产生的分裂,他宣布所有的孩子,无论是由妻生还是由妾生,都具有合法身份。由于对妻子价值(似乎她们是只骆驼一样)的争论,会在他的部众中间激起不断的纠纷,他禁止将妇女的贩卖带入到婚姻之中。

偷窃牲畜的行为通常总被认为是违法的,但这一行为在草原的抢劫文化中是很普遍的事情,而且它也被视为是仇恨与不和的根源。大概是记得八头牲畜被盗而给他的家族造成的巨大伤害,成吉思汗对偷盗牲口的行为处以死刑。此外,他要求任何人发现丢失的牲口,都要将其物归原主。

拖雷

除对丢失的牲口发生争议外,草原部众也经常对野生动物的狩猎权发生争议。成吉思汗禁止在三月到十月间——动物的繁殖期——打猎,并将这一想法付诸法律条文。成吉思汗不仅在夏季保护动物,而且还给它们提供安全的过冬环境,猎人们不得不对他们猎杀所需食物的行为加以节制,有的甚至不再打猎。法律具体规定了打猎的数量,也详细说明了滥杀的行为,以便不会出现浪费现象。

成吉思汗所汇编的蒙古法律,规定了人们的责任和罪行。单独的个人若处在家族之外或不属于大群体,他就不能合法地存在;因此,家族对保证其成员的正确行为负有责任。一人犯罪会导致众人受罚。同样,一个部落或一个小分队的士兵对彼此的行为也负有同样的责任,因此整个国家,不管军政或民政,都要对维护和执行法律负责。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蒙古人,他必须被纳入到正常的社会生活中。

( (美)杰克·威泽弗德著;温海清,姚建根译 《成吉思汗与今日世界之形成》 2017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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