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大包天的知县,竟伪造钞票下令全县使用,被捉到后凌迟处死!

如果说普通老百姓造假币,倒是不稀奇,若是一个县令造假币,就是奇闻了。

咸丰七年(1857年)春,直隶正定县发生了一件千古奇案。

知县钱万青为了聚敛财富,把正定府库中的银钱全部装入自己的私囊,可他还是不满足,向四乡派出差役,随意摊派徭役、征收钱粮,不服从命令者,都被缉拿关进监狱,严刑拷打,搞得正定全县民怨沸腾。

这还不够,在秋季征收钱粮时,他又下令钞票一律不收,只收银两。白银收上来,他照样装进自己的囊中。

可是,钱万青还是不满足,竟在县衙内私设造币厂,造伪钞一万余张,强行逼令民间使用。一时间,在大清国境内竟然出现了所谓的“正定新钞”。这个假币在正定县内畅行无阻,颇为流行。

7月初,钱万清伪钞案事发。

钱万青伪造假币的荒诞之事被咸丰帝知道。他惊诧不已,望着案头上摆放着的盖有官印的伪钞,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盛怒之下,咸丰帝立即下令直隶总督谭延襄火速核查,厉行严办。

在奏疏后面,咸丰气愤地批示道:

“该员种种不法行为殊出情理之外,其所发官票盖用该县印信,似乎不是伪造。但地方官从来也没有自造官票权力。该员借此苛敛民财,可恶至极,胆大包天,必马上捉拿,严惩不贷。”

最后,钱万青终于栽在“钱”上面,被捉拿起来后,凌迟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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