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11月22日,随着两声枪响,罪恶累累的日本战犯、有着“花花太岁”之称的日本战犯芝原平三郎在上海提篮桥监狱内被执行枪决,毙命时48岁。他曾担任日本宪兵队杭州、宁波、金华等地的特务机关情报组主任。
芝原平三郎,日本广岛人,生于1901年,其幼年、少年时代就居住在中国的东北地区,以后又长期混迹在北京、天津一带。芝原语言功夫很好,除了日语外,能说一口流利的北京话,还会说上海话、杭州话,加上他比较熟悉中国各地的风土民情,因此常常吹嘘自己是一个“中国通”。
芝原原是日本浪人,搞情报活动是老手。芝原涉足官场,交游商界,出入酒肆、妓院、舞厅,行踪不定,利用各种场合,凭借充裕的情报经费,广泛收罗社会渣滓、商人、职员为其搜集各种军事、政治、文化情报,发向日特机关的大本营。
抗战胜利后,早先在芝原平三郎手下干活的汉奸蔡某在苏州被捕,庭审时蔡某供出芝原匿居在上海的地址,随后被捕。芝原归案后被关押于提篮桥监狱。1947年7月19日,上海军事法庭经过多次庭审,依据确凿证据,对芝原平三郎宣判死刑。
1947年11月22日,国防部军事法庭庭长石美瑜接到上级密令,特地从南京乘火车赶到上海。检察官王家楣、翻译官王成声及一个班的宪兵,也于上午11点驱车来到提篮桥监狱。典狱长孔祥霖验过法庭开出的“犯人提押票”,11点4分左右,把关押狱中的日本战犯芝原平三郎提押出监,走出监狱二大门,沿着监狱外围墙,来到监狱刑场。
时钟指向12点10分,石美瑜命令已经换好衣服的芝原平三郎在死刑执行书上签字,按指纹。然后宪兵把芝原双手反铐,由二名法警押上行刑椅(有靠背的椅子)。芝原坐在行刑椅上,左右两边各被—名宪兵按住,宪兵班长吴德法站在芝原的身后,举起“盒子炮”手枪,对准芝原的后脑,连发两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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