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官场是极富“人情味”的,身处其中的每位官员,都有多得应酬不过来的“师长”、朋友,尤其是逢年过节,更是让人苦不堪言。大清朝送礼可是有规矩的,光外地官员进京,仅常规项目就有冰敬、炭敬、别敬、团拜等,更别提其它进贡了。
在清朝,外地官员进京主要做些什么呢?光绪年间曾任吏部主事的何刚德,在他的回忆录《春明梦录》中,对晚清官场情状秉笔直书,做了大量一手记录。因为外官(地方官)的荣辱浮沉,都掌握在京官手里,因此,外官不得不跟京官搞好关系。外官在京城的“交往圈”,主要由三种关系构成:
第一是“座师”,也就是在考秀才、举人、进士时录取自己的考官。乾隆之后,科举考试的考官一律由翰林出身的京官出任,因此,对科甲出身的外官来说,恩师多年为官可能已经位居要津了,所以,师生关系是官场提拔、推荐的指望。
第二种关系是“同年”或同乡。同乡不需特别解释,“同年”是指那些考取秀才、举人、进士时,名字跟自己写在同一张榜上的人,意思就是跟自己在同一年同一科获“举”的哥们。每科新录取的举人,都要一起暴撮一顿“鹿鸣宴”,而新登第的进士,则享受“琼林宴”,这可都是财政公款掏钱请客的,大家一起吃了这顿饭,就算是一辈子的哥们了,“同年”是官场上最“铁”的关系,科甲出身的官员,一般都有几百个“同年”。
第三种关系,是外官所任职省份的京官。清代地方官不许在籍贯所在的本省任职,只许到外省为官,所以,那些从自己任职省份出来的京官也得打点好,他们通过官场上同乡、同年关系对家乡的影响力不容忽视。
外官进京述职或京官外放为地方官,都要给交往圈送一遍礼,送礼的名目繁多,仅常规项目就有冰敬、炭敬、别敬、团拜等。“冰敬”意思是孝敬夏天买冰消暑的钱,“炭敬”意思是冬天烧炭的取暖费,“别敬”是离别京城时的“分手礼”,此外,逢春节、端午、中秋三节另有“水礼”,同乡、同年还有“团拜”名目,大概意思就是每年新春的“团体拜年”。
冰敬、炭敬、别敬馈赠的范围不同,“技术含量”也相当高。
道(光)咸(丰)以前,外官馈赠京官,冬天炭敬,夏天冰敬,三节水礼,出京别敬等等礼数是齐备的。但同(治)光(绪)以来,冰敬则惟军机大臣有之,大概因为那时候没冰箱,夏天冰比较贵,其余的只有炭敬。炭敬数目自八两起,最多一般是三百两。军机大臣按例为三百两,其余按官阶大小、奉托重轻、交情厚薄多少不等。后来则渐渐只论官阶不论交情了。
“炭敬”比较正式,都要用一个漂亮的信封,里面装上银票。信封上不直接写礼金数目,而是要变着法儿的拐弯兜圈子把数目暗示出来,技术含量就体现这里—
最常见的是写“梅花诗八韵”,意味着内有银票八两。若写“《四十贤人传》一部”,当然就是四十两。还有一种写法是“强仕”,语出《礼记》:“四十强而仕”,弄得像谜语一样,显然这更高明一些,因此,更大的数目都用这种写法。
例如,“大衍”,五十两,语出《周易》:“大衍之数五十”。“耳顺”:六十两,《论语》:“六十而耳顺”。“百寿图”一轴、两轴、三轴,当然就是一百两、二百两、三百两。“秦关一座”,一百二十两,寓意“函谷关高一百二十丈”。“毛诗一部”,三百两,因为《诗经》的权威注本出自汉代毛亨,而《诗经》有三百零五首诗。
超过三百两的,就属于非常之赠了,据说如果座师是军机而学生已位至督抚的,炭敬要送“孟津一渡”,含义:八百诸侯渡孟津伐纣,喻指八百两。
信封上写“谜语”这个送礼模式是固定的,但是谜语本身并不固定,而是送礼者自出机杼,各炫其技,万一收礼者猜谜水平不高,就会闹出笑话。
“涛贝勒”载涛是醇亲王奕譞的七子,光绪皇帝的亲弟弟,光绪末叶权势熏天,执掌兵权。一次,有客造访,晤谈之后,给涛贝勒桌上留下纸袋一个,上写“千佛名经一部”,里面看上去厚厚的一大摞。涛贝勒没有打开看,也没收起来,及至别的客人来访,竟把那个纸袋拿起来招摇,说:“今天有人送我佛经一部”,然后打开一看,蓦然发现里面并无佛经,而是银票一千两!此事传为一时笑柄。
别敬则不那么正式,数量较小,而且往往直接送现银。地方大员到京,除朝贵外,同乡同年,及服官省份之京官,都要遍送,通常不过十两而已,最低的竟有六两的。虽然价不高,但是由于要打点的人数甚多,外官也普遍感到不堪重负。
《道咸以来宦海见闻录》作者张集馨翰林出身,道(光)咸(丰)间沉浮宦海三十年,先后任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署理巡抚等职,直至66岁时被劾革职,可谓尽阅官场百态。张集馨在书中自叙,他多次外任大吏,每次“出京留别”(送别敬),都花钱甚多。任陕西粮道出京前留别一万七千余两,任四川臬司留别一万三四千两,任贵州藩司留别一万一千余两,调任河南藩司留别一万二三千两。为了应付如此开销,张集馨甚至需要借债送礼。
即便对大清有再造之功的曾国藩,也免不了给人送礼。曾国藩在给儿子曾纪泽的一封信中说,他曾给三江两湖五省的京官送过一万四千余两别敬。
京官为什么要收如此名目繁多的礼呢?显见的直接原因是官员的正式俸禄甚低。清代最高级别官员—正一品的内阁大学士,俸禄为春秋两季发放,每季俸银180两。全年平均,相当于月薪30两,折合成如今的人民币,约为6000-8000元的样子。递减至七品翰林院编修,每季只有45两。六部的主事则更低。如此低的正俸,应付日常生活开销都捉襟见肘,更遑论官场上的应酬了,不收礼如何生存?
那么,外官的银子是怎么来的呢?
外官的法定收入,除正俸外,另有养廉银。东部和中部地区省份的总督、巡抚这样的“省级领导干部”为每年一万至两万两,“西部地区”为两万数千两,1907新设的东三省总督、巡抚则有三万两。布政使、按察使为一万两,知府三千两,县令一千二百两。
当然,这些都只是就国库支出而言。除国库支出外,藩司、粮道、知府有税收权,他们拥有合法小金库曰“公费”,实际上就是国库定额税粮之外允许他们以“办公费用”名义合法浮收一部分。这笔钱的多寡,视官员搜刮能力而定,少的一年数千两,多的达十万两以上,办公费用皆由此出,其中也包括幕僚的工资。因为国家财政拨款中并无办公费用一说。而总督、巡抚则有关税、盐务津贴,也就是浮收的关税、盐税。而即使国家的正式税收部分,也会被经手官员打主意,扣留迟交一两个月,放在票号里吃利息。
于是,清代的官场生态图景,就呈现出这样一副画面:朝廷只发给京官少得甚至无法为生的俸禄,于是,京官不得不倚仗权势向外官索贿,外官担负为国收税之职,但收上来的钱却只有一小部分是上交国库的,大部分(浮收)是用来给京官行贿的,而之所以必须给京官行贿,是因为国库的钱太少,只能给京官发少得不足以为生的正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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