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地方古代女子最不愿去,万一去了,出来之后多数都自尽而死

监狱自从有了朝代就为统治阶级服务,它也是国家的暴力机器之一,在中国,监狱是犯罪的代名词,古代也相应设置有女子监狱,女人一旦进了女子监狱就是女子堕落的象征,被投入监狱的女人会受到非人待遇。

原始社会人类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民的生存很难得以保障。由于不存在国家组织形式,人民之间的冲突以习惯、血腥复仇的方式得以解决。伴随着阶级的产生,出现了国家组织形式。国家的意志体现出来这就是法律。违法者视为犯罪,对犯罪者要进行惩罚,由此出现了刑罚和监狱。

历史上第一个朝代夏朝建立后,出现了最早的监狱,使用之初,是来关押战败的俘虏。春秋战国时期,国家法律严刑,只要触碰统治阶级的底线就是犯罪,就要被押入监狱。到了汉朝,监狱的使用也越加频繁。

最早的监狱只设置了男子监狱,女子监狱的产生是国家强盛人口不断增多后,国家把土地据为己有,失去土地人们当时称作流民,流民有男有女,这些流民犯罪后。男人被投入男监牢,毕竟男女有别,男人和女人不能关在一起,女子监狱也就相应产生了

古代女子没有任何的地位和权力,和现在社会是无法相比的,只要成为女囚犯,进了女子监狱,就是生不如死,死路一条。

古代有书记载,一旦成为女犯后,所受的屈辱和折磨比男人多很多,也有不少的史学家曾总结出宋朝以后女犯人曾受到不成文虐待的规定,这个规定就是女犯人在被审前先进行杖责,不管这个女子有没有罪,都要接受这样惩罚,受尽屈辱。

正是这样的不成文规定才让那些无赖有机可乘,尽干些不好的勾当,进行构陷。明朝的时候如果邻里乡亲有一些矛盾,他们就会找到对方的弱点,甚至指控对方家中女人有奸情,然后给官府一定的好处,让官府仗责此女子,而原告的那一方也会在那天叫齐自己的朋友和亲人一起到公堂去看打。可想当时很多女性即使是很小的罪名,只要进入到监狱那怕服刑一天,最终她们的结局就是用一条白绫结束生命。

这究竟是为什么?当时的法律真的那么严刑吗?记载说古代有十大酷刑,比如在电视剧上看到老虎凳,泼辣椒油,夹板夹手指等等,不管是否对女犯进行了刑罚,女性受刑法不仅是肉体上的痛苦,主要是精神上的非人折磨。

在古代有的衙役甚至在没有升堂前就利用自己的一点权力把被告的女子脱裤示众,然后被拉到门前的大街上。古代女子怎么可能受得了这样的羞辱,大部分女子从衙门回家后都选择了自尽。还有一个落后的惯例就是被告的女子在过堂的时候必须光着脚。女犯人没有过堂的时候,先是戴着刑具暂且关押,而原告趁着这个时候就让街上那些不三不四的人随意欺侮这个女犯人,县官一天不升堂,这种现象将会一直持续。抗倭英雄胡宗宪的妻子和儿女就受到过此般羞辱,妇女们忍受不了这种侮辱往往选择当场自尽。

这不算什么,在宋代,女子没有了贞洁,还不如早早自裁,免去别人的指指点点。清朝的时候,刚来的女犯人,会被饿上好几顿,晚上不让她们睡觉。至于让她们看厕所,把他们绑在门板上,不让他们动。

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男女平等,女性的社会地位也在不断提高,女子在监狱里也再不会被人侮辱。女子监狱成为了犯法女性改造、重新做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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