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被人称为文物专家的大致有3类人。第一类是出身于北京琉璃厂的一批老人,他们原有文化水平不高,但从解放前开始,就在古董店当老板或帮人收货卖货,解放后,他们当中大部分人被聘用到国家文物局或下属文博单位、各省市文物局或文物公司工作,经过长时间的耳濡目染,积累了较强的实战经验,在圈内被称作“实战派”,其中也不乏成为国之大家者,如公私合营后进入故宫的陶瓷大师耿宝昌、孙瀛周等人;第二类人为“学院派”,他们大多是新中国培养出来的知识分子,有大学以上学 历,有的还与新中国第一代文物专家,如已故的陈万里、冯先铭先生等人有着师承关系。这部分专家大多分布在故宫、国博和各省市文博部门,有的在大学任教;第三类人被称作“考古派”,顾名思义,指的是从事考古工作的专业人员。近年来,市场太火,他们不得不频频被请出“冥界”,来到人间鉴宝凑热闹。
怎么看待中国的文物鉴定专家?应当划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95年以前,当时中国的文物市场基本上还没有形成,仅有一些国家特批的国营文物公司,经营的文物基本上都是在文化大革命当中各地“破四旧”、抄家流散到社会上,被文物部门收购或保管起来的一些无主物品。
那个时候的基本情况是:“实战派”负责收购、保管社会零散文物;“学院派”则负责清理、著录各级博物馆的馆藏文物,同时还负责一些文物期刊的编撰工作;那个时候“考古派”的主要工作是进行田野考古和对少数由于各种原因暴露的古墓进行发掘、整理发掘报告。简而言之,在那个阶段,中国文物专家的主要工作就是收集、保管、解读一些已知的文物,而且那种意义上的解读,多半仅限于制作展览卡片和说明书,所以很少会出错。
第二个阶段是1993年以后,中国的文物市场开了闸,拍卖公司、各种名号的跳蚤市场铺天盖地而来,赚钱效应很快催生了文物制假、盗墓盗捞等行当,大量的出土文物、文物仿品和赝品充斥各地文物市场。
这样,社会上开始出现专职文物鉴定公司,前面所提及的一些文物专家理所当然地成为抢手货,充当那些社会化文物鉴定机构的骨干力量。刚开始,一些文化素质低下的农民所生产出来的低劣赝品,当然逃不出专家们的法眼。可是到后来,问题出现了:随着造假者的知识化和仿古手段的高科技化,我们的专家越来越气力不支、招架不住,渐渐败下阵来。
原因很简单,他们缺少知识创新能力,同时加上受主观或客观条件所限,很难对原有的经验进行更新,审美水平仍然停留在对过去他们所见到过的那部分旧物的浅表认识上。面对突如其来的大量出土文物,许多都是他们前所未见未闻的东西,所以他们只能“形而上”地视之为“赝品”、“假古董”。而面对那些形自他们所编著的图录,按照他们撰写的“鉴定方法”去配方、做旧的高科技仿造品,他们反倒会有“似曾相识燕归来”的感觉,熟识如故,断为文物珍品。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文物鉴定专家的队伍迅速发生蜕变,一部分人退出市场,四门不出,以著书立说来维系权威与名声。另一部分人则仍旧混迹文物江湖,或成帮界大侠、或为混世魔王,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
我国原有的文物鉴定体系,似乎已经走近穷途末路。至今为止,我们未能建立一门能够解读历史、诠释古代遗产的中国文物学,甚至连一部像样的文物鉴赏著作都见不到,更不谈能如同广大收藏者所期望的那样,制定各个门类的文物鉴定标准,倒是大量混淆视听的“鉴宝秘籍”遍地都是,每天都在误导着名利场上的芸芸众生。
另一方面,现有能用于文物鉴定的科学测试项目,只是借用相近学科的某些仪器设备和手段,适用范围很狭隘,而且由于许多文物类别都没有建立相对完整的数据库,所以这样的“科技鉴定”基本上与“眼学”相差无几,对于送检文物,只能给出“基本符合”、“基本不符合”、“仅供参考”等等模棱两可的报告,加上检测者良莠不齐、居心不一,所得结论同样难以令人信服 。
也许,对于高科技制假者来说,没有不可复制的物质,只有不可复制的灵魂。而我们中国的文物鉴赏家们,很多人却恰恰只能停留在世俗的物质时空里,无人能靠近我们祖先博大精深的艺术灵魂。所以,他们不得不放弃那些储存着远古人类最高美学境界的抽象物和与天地通灵的千古至尊,而乐此不疲地去为那些毫无生气的近代皇宫奢侈物,以及它们惟妙惟肖的复制品妄估天价、奢封“国宝”。
可悲的是,迄今为止,我们的民族文化瑰宝还不得不在一种毫无科技含量和非标准化的鉴定机制下被妄断伯仲,我们的“文物国门”仍然不得不由于缺少真知灼见的守护者而频频上演“空城计”,我们的收藏大众还不得不困顿在庸俗不堪的审美误区里想入非非、浪费金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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