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斩杀犯人,为什么都会选择在午时三刻,这其中有什么含义吗?

因为古人认为,杀人是“阴事”,而午时三刻,在古代是阳光最强,“阳气”最重的时刻。

被斩首的人,就算罪有应得,可还是会有一口怨气,死了之后会去纠缠刽子手,或者下令的官员,所以古人就将斩首时间定在午时三刻,借阳气抑制阴气,能够最大限度的保护行刑者或者下令官员。

而如果是穷凶极恶之辈,或者是当权者特别憎恶之人,那么就会选在午时三刻斩首。因为午时三刻是一天中阳气最足的时候,古人认为在这个时候被斩首的人会魂飞魄散,连做鬼的机会都没有,更不会存在重新投胎了。在古人看来午时三刻斩首是对人最大的惩罚!

还有另一层意思,人的精力在“午时三刻”,处于“伏枕”的边缘,就比如我们很多时候,站在中午刺眼的阳光下,不过多久,眼睛就会泛酸,意识就会有些朦胧。

所以此刻斩首犯人,犯人也会有些昏昏欲睡,脑袋落地的瞬间,可以减轻几分痛苦,如此说来,也不失为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

至于行刑的主要时间跨度,从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就有“赏在春夏,刑在秋冬”的说法,历朝历代一般都在秋冬行刑,很多时候还有冬至后不杀、秋分前不杀的做法,总体来说,古代死刑执行是能缓就缓的,即使犯人被判了“斩立决”,那也是一般要到秋后择期处斩,很多人在此期间还能获得免死。当然,那些谋反、杀父母等在统治者看来极其严重的犯罪,甚至要吵架灭族的大罪,都是立即执行的,以绝后患。

如果某犯人被判了死刑,正好又出现了天灾啥的,那侥幸就可能获得皇帝大赦天下的名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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