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在黄巾大起义后就陷入分裂状态,最后最强的几股军阀势力割据一方,最终形成魏、蜀、吴三国鼎立局面。即使在战乱期间,有头脑的军阀首领还是试图在自己控制地区维持一定的法治局面,以利于巩固政权,更容易进行战争动员,从而在混战中取胜。因此,东汉以后的长期混战及分裂,并不意味着法制的完全崩溃,法官依然有很大的“用武之地”。可以作为这一时期法官典型的,就是曹魏及司马氏集团几朝元老的高柔。
高柔(174年—263年),字文惠,陈留郡圉县(今河南杞县)人。他出身官宦家庭,父亲高靖在东汉末年时担任蜀郡都尉,高柔没有跟随父亲去任所,留在家乡。不久天下大乱,军阀四起,陈留太守张邈也起兵,服从兖州刺史曹操的统辖。高柔家乡父老商量去从,高柔说:陈留这个地方地据中原要道,是“四战之地”,恐怕难逃战火,建议大家早做避难准备。可是父老们都以为张邈和曹操关系紧密,可以保证地方安全,高柔只是个少年,见识不足。高柔去意却很坚定,他的堂兄弟高榦是袁绍的外甥,当时正在河北袁绍集团控制地区,高柔就与家人去河北。路上听说父亲在蜀郡去世,又不顾兵荒马乱路途遥远,赶往蜀郡治丧。不一两年果然张邈与曹操发生大战,陈留郡被战火破坏殆尽。
曹操逐渐割据中原地带,高榦与高柔归降曹操。高柔被任命为菅县县长,前去赴任时,县府里过去有违法事情的书吏提出要辞职,高柔却加以挽留,表示既往不咎,只要今后好好的就行。第二年,堂兄高榦在并州举兵反曹,高柔没有参与,但曹操自然心中生疑,命他为“刺奸令史”,专门清查内部案件。高柔做得非常得体,处法允当,有案即审即查,狱中没有滞留未判的犯人,每晚都看文书到深夜。曹操得知后才对他放心,把他调到自己的丞相府任职。
213年(建安十八年),汉献帝封曹操为魏公。曹操修建魏国的社稷宗庙,后在魏国设置尚书、侍中、六卿等官职,魏国成为国中之国。高柔先被任为魏国朝廷的尚书,后来又回到汉朝丞相府,担任主管司法审判事务的“理曹掾”。从此开始成为专职的法官。
曹操集团的军法极其严酷,为了防止士兵逃亡,规定全军将士的亲属都集中居住、列为专门的户籍,成为政府的人质。士兵有逃亡的,就抓捕其亲属严加拷打审问,抓不回逃兵,知情的亲属都要处死。高柔担任理曹掾不久,就发生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军队的吹鼓手宋金等人在合肥逃亡,宋金的母亲、妻子、两个弟弟由此都被捕,主审官员认定他们都是宋金逃亡的知情人,建议全部处死。高柔向曹操写了书面报告,说:“逃兵确实可恶,但是有时逃兵也会后悔的。如果宽大他们的亲属,一来可以让接纳逃兵的敌军对逃兵发生怀疑,二来可以引诱逃兵回心转意。原来的旧法只能使逃兵绝望、坚定逃亡的决心。再来加重处罚的话,只会使其余的士兵畏惧,唯恐要株连自己,也有逃亡的念头。所以重刑非但不能制止逃亡,反而会增加逃亡。”高柔的意见得到了曹操的欣赏,下令不处死宋金的亲属,由此很多被牵连的逃兵亲属都得以存活。(来源:文史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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