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清教禁欲主义也有制恶的一面

清教禁欲主义有造善的一面,其实也有制恶的一面;可以说,任何宗教都有其两面性。

原文 :《生命的血色与人性的光辉》

作者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蒋承勇

德国社会科学家马克斯·韦伯在著名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中表示,清教徒的职业观以及对禁欲主义行为的肯定,倡导了节制与勤勉,从而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因而清教伦理是一种善。这是不无道理的。固然,清教禁欲主义有造善的一面,其实也有制恶的一面;可以说,任何宗教都有其两面性。这在美国19世纪浪漫主义小说家纳撒尼尔·霍桑的代表作《红字》中就有体现。

血色与人性

霍桑于1804年出生在美国东部的新英格兰,那是当年英国第一批移民的定居所。这里的人大部分是清教徒,霍桑也不例外。他认为人性本恶,而且恶无所不在。这种清教徒观念深深影响了他小说的人物描写、主题表达及其浓郁的神秘浪漫色彩的呈现。

霍桑

著作的英文原名是The Scarlet Letter,直译为“深红色的字”。在小说里,这个“红字”就是英文adultery的缩写“A”,意思是“通奸”,通奸者是男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和教长丁梅斯代尔。

电影《红字》剧照

曾几何时,我国有人把《红字》看成“奸淫小说”,然而,霍桑通过小说的描写力图告诉人们:海丝特不是罪人,而是一个值得同情、富有美德的女人。她原先是一个天真纯朴的农村姑娘,不幸的是,以她之年轻美貌,却嫁给了又老又丑、心地伪善的罗格·齐灵窝斯,而且,他们在性格、志趣上没有什么相投之处。这样的婚姻对海丝特来说是一个悲剧,对此,罗格自己也确认无疑。在从欧洲移居美洲的途中,罗格失踪多年杳无音信,海丝特就和年轻的教长丁梅斯代尔相爱并有了女儿名叫珠儿。事发后她被作为通奸犯而投入监狱,但始终不愿意供出那男的是谁。出狱后,表示“通奸”的那个耻辱的“A”字一直挂在她胸前。她离群索居,长年过着孤独的生活。

作者认为,社会、教会对她的惩罚是不人道、不公正的。而海丝特尽管备受磨难,却仍然不丧失对人、对社会、对生活的信念和热爱,表现出一种克己为人的超人美德,这更反衬出她遭遇的不合理、教会制度的不公正。海丝特形象起到了镜子的作用,照出了加尔文教统治下社会的黑暗,她身上寄托了作者关于人性的美好理想。

对教长丁梅斯代尔,也曾经有人给予了颇多有关“虚伪”的指责。其实,如果他与海丝特的关系只是一种引诱与上当、行骗与被骗的关系,如果他的心灵痛苦仅仅是一种欲盖弥彰的虚伪、卑鄙和龌龊,那么,教会倒是正义在手的公正裁判者。

小说致力于表达的是,在人性的天平上,丁梅斯代尔是无罪的,在宗教的法庭上,他是有罪的,而这两者恰恰构成了他内心世界尖锐的矛盾冲突。丁梅斯代尔正是被这种“罪感”折磨致死的,他是小说的主题最有表现力的人物,也是小说心理描写最具张力的人物。他内心一直有一种因“罪感”而生的痛苦,灵魂始终深陷于神性与人性、洁白与罪恶的矛盾冲突之中。他虽然没当众受罚,但实际上长期忍受着灵魂的酷刑。为了自我惩罚——也许是为了减轻内心的痛苦,他暗暗地在胸脯上刺了“A”字。

擅长心理描写

霍桑是一个以擅长心理描写著称的小说家,而且他习惯于揭示反常状态下人物的心理,借以挖掘人性深处的“恶”。就此而论,霍桑在对丁梅斯代尔矛盾痛苦心理的描写上是大显了身手的。比如,在小说的开头有这样一个场面:在审讯海丝特的法庭上,主持审讯的州长让丁梅斯代尔劝说这个犯罪的女人,让她悔悟并供出同犯的名字,以拯救她的灵魂。这是作者发掘灵魂的神来之笔。丁梅斯代尔说:

“海丝特·白兰……你已可见那压在我身上的责任……那么我命令你供认出你共同的罪人和共同的承受者!不要因为对那个人还怀有不正当的怜悯和柔情,就保持沉默;相信我的话,海丝特,因为虽然他将从崇高的地位上跌下来,将同你一起站在耻辱的刑台上,然而那总比一生隐藏着一颗罪恶的心要好一些。你的沉默,除了引诱他——不,简直是强迫他——在罪恶上面又加上虚伪以外,对他还有什么好处呢?上天既然给了你一种公开的耻辱,你就该借此公开地战胜你内心的罪恶和表面的哀愁。现在呈现在你唇边的那杯辛辣而有益的苦酒,也许那个人自己没有勇气拿来喝下去,但是请你注意,你是怎样在阻挡他接受这杯苦酒呢?”

丁梅斯代尔教长这段话,与其说是对海丝特的规劝,不如说是他灵魂的自我独白,反映着他内心深处两种力量的激烈搏斗:一种是人性的力量,要他忍受着、同情着,要他分担海丝特的痛苦与耻辱;另一种力量是上帝的力量,那使他害怕、使他犹豫、使他屈服。这里,霍桑并没有像陀思妥耶夫斯基或托尔斯泰那样的直接心理描述,而是通过一段话,间接而真实地展示一个深处罪与罚的矛盾中的痛苦心灵。

同样出色的描写是在第十一、十二章中,小说描写丁梅斯代尔由于长期彻夜不眠,头脑经常出现一些幻觉,表现出他如坠地狱般的恐惧。受长期精神痛苦的噬咬,这个年轻的生命已经难以为继。最后,他毅然和海丝特一起,登上示众台,当着众人之面撕开胸衣袒露红字,承认了自己的罪过,然后倒地而死。

霍桑毕竟是一个习惯于从人性“恶”的角度窥视人的灵魂的清教徒,他不可能不在人物的描写中渗入宗教伦理的是非评判。事实上,丁梅斯代尔的悲剧结局,以及他长期所受灵魂深处难以排解的痛苦折磨,恰恰表达了霍桑对这个人物在宗教意义上的“罪与罚”的矛盾态度。

隐秘的象征意义

在霍桑看来,客观事物往往包含着某种隐秘的象征意义,所以,他喜欢用象征的手法来揭示事物内部的隐秘。作品中的红字A,原本是耻辱的标记,但作者却赋予它深刻的象征意义:它象征人间真挚热烈的爱情,象征人性之光。丁梅斯代尔和海丝特的女儿珠儿,她天真无邪,出生后第一眼看到的不是母亲的笑脸,而是她胸前那大红的“A”字。以后,她总是把这个红字作为珍爱之物;有时母亲在家不戴着这个字,她就不乐意,而戴上之后她就高兴地说:“现在你是我的母亲了。”这些描写带有浪漫主义的夸张成分,但作者是在强调A字所蕴含的隐秘意义,在强调天真的珠儿和A字之间内在的联系:她们都是爱的产物。这似乎是“无罪”的辩护词。

作者又经常把红字和“黑暗”放在一起描写。比如,海丝特从监狱出来时,作者写她胸前的红字在监狱的黑暗中闪光,“A”字不仅象征纯洁爱情,而且是人性与生命的血色之光。

更为耐人寻味的是小说的结尾,海丝特和丁梅斯代尔的坟墓有空间的相隔,但合用一块墓碑,上面的碑文只有一句话:

“一片黑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

这个富有寓意的结尾,饱含了霍桑对男女主人公深深的惋惜与同情,也让读者看到了那黑色土地上泛出的生命的血色与人性的光辉。至于那土地的沉重的“黑色”,也象征性地表达了清教禁欲主义的另一面——恶及对生命的禁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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