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跪了几百年,他的罪恶比石敬瑭和吴三桂还大吗?

石敬瑭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卖国贼,这一点毋庸置疑。他作为后唐河东节度使,起兵造反,在后唐军队围攻太原之时,为了一己私利,向辽国求援,竟然许诺割让燕云十六州,甚至下跪请做“儿皇帝”。

辽国帮他灭掉后唐,他果然割了燕云十六州给辽国,使这个作为中原屏障、面积达12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从此长期处于外族掌握之中。石敬瑭之举,真是卖国卖到家了,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沉重的灾难,真堪称遗臭万年,其罪可诛。

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因为一个美女而出卖了国家和民族,虽然很多人说吴三桂有被迫的一面,但在民族大节面前,还是不能如此意气,卖国卖得振振有词的人,也绝非善类。何况,对于吴三桂来说,当时的选择也并非卖国一途。

再说秦桧。秦桧没有直接出卖国家土地,那些为了求和而割让土地的行为,最终的决策人都是作为皇帝的宋高宗,秦桧作为宰相,在这种国策的选择上,他只有建议权,而没有决策权,所以,南宋卖国的罪魁祸首是宋高宗赵构,而非宰相秦桧。

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而替秦桧洗白,他同王氏、张俊、王俊、万俟禼一干人等跪在岳飞墓前,并没有冤屈他们,在秦桧,也是罪有应得。原因是,秦桧虽没有出卖国土的决策,但他有出卖国格尊严的行为,至少有助纣为虐的罪过。

一方面,秦桧充当了卖国的联络人。1127年,秦桧随同宋徽宗、宋钦宗一起,被金兵俘虏北去,成了阶下囚。然而,三年后,他竟然从金国携家而还,回到了南宋,其过程显得十分吊诡。之后不久,赵构便重用秦桧为宰相,让他主导与金议和的各项工作,并最终与金签订了绍兴和议,完成了这个以割地、称臣、赔款为条件的屈辱和约,使南宋在之后的百余年间,沦为了金国的附属国,受尽屈辱。

另一方面,他直接构陷了民族英雄岳飞。在宋高宗决定与金正式求和开始,秦桧就受高宗之命,着手进行收兵权、杀良将的勾当。由于岳飞坚定的抗金意志和决心,在不能拉拢让其屈服的情况下,秦桧先后动员张俊、韩世忠、王俊等人,罗织岳飞的罪名,将岳飞关进了大理寺。1142年初,岳飞被冠以“莫须有”的罪名,在临安大理寺狱中英勇就义,时年39岁,一代民族英雄,就在皇帝与宰相的阴谋中,冤屈而死。金兵唯独害怕岳飞,当岳飞被杀的消息传到金国,他们纷纷喝酒庆贺。

说实在话,每个人做卖国的选择时,都会有这样那样的理由,有些理由甚至看上去很美,然而作为读史者,无论这种理由是多么的冠冕堂皇,我们必须有一个底线,那就是以牺牲民族尊严、以出卖国土为代价的选择,都必然是罪大恶极的,大节面前,没有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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