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景之治真的是建立在无为而治上吗?来看汉初对秦朝法律的继承

出于课本印象,大多数人都觉得汉初文景之治的繁荣是建立在君主信奉道家,采取与民休息的立国政策的基础上。严格来说,这句话只能算四分之一对...第一,道家从来不等于无为而治,第二,汉初的与民休息只能说是相对秦国而言,事实恰恰相反,汉初的统治者完美的承袭了秦国的“法治”思想与刑罚制度,这才是汉初国力复苏的真正原因。

一切都得从这个男人说起...

刘邦入关的约法三章一直为众人津津乐道,当年刘邦进入咸阳后,深感秦国法律过于苛刻,为挽救黎民于水火之中,宣布从此废除秦国苛法,一切从简: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嗯嗯,这就是大家熟悉的约法三章的故事,听起看来很美好,似乎刘老爷做了件大好事,可是事实真的如此吗?事实证明,约法三章这一套,只能适用于小国寡民以及战争年代的粗糙统治,一旦天下太平,问题就暴露了,汉书的刑法志这么跟我们描述了当时的情景,——汉兴之初,虽有约法三章,网漏吞舟之鱼。

法律出问题了怎么办,改呗。但是要知道跟刘邦一起创业的那群小伙伴们,学历都不怎么样,刘邦自己不说了,樊哙是个屠狗的,灌婴是个小贩,也就萧何当过基层公务员,有点经验,但是萧何也不能变出一套法律啊,于是就开历史倒车,把秦律抄抄抄,再加点自己东西就完事了,这就是汉朝《九章律》的诞生,《九章律》是在秦律基础上增加了户、兴、厩三篇,可以说,汉初的法律并不比秦朝简单,甚至更为复杂。

半路出家的法律专家萧何

再谈道家的无为,这个就有点意思了,说道家“无为”是司马迁他爹司马谈的《论六家之要旨》的原话,可惜世人只记得,前面这句“无为”,不记后面的“无不为”,司马谈这么说——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虚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纲也。群臣并至,使各自明也.这就是说,君主法道,道法自然,自然无为。

司马谈这话是什么意思呢,就算是说,道家那一套,理论基础是“无”,实践方式是“因循”,没有一定的规律,前人做得已经很好了,我们没必要再搞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这就是“无为”,但是我们还得把前人的那一套,做好,这就是“无不为”。同时君主呢,应该无为,好好遵守前人的规矩,不要事事操心,交给下面的臣子做就可以了,这就是君主的“无为”。

司马谈:你们为什么不把我写的文章看完

所以,汉初的繁荣是建立在对秦朝体制的继承与发扬与相对于秦较少的“折腾”之上的,既非所谓的无为而治也非凭空想象的汉朝特色体制建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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