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1940年12月18日—1962年8月15日)
原名雷正兴,出生于湖南长沙
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共产主义战士。
1954年,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
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
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1年5月,雷锋作为全团候选人,被选为辽宁省抚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62年2月19日,以特邀代表身份,出席沈阳军区首届共产主义青年团代表会议,并被选为主席团成员在大会上发言。
1962年8月15日,雷锋因公殉职,年仅22岁。
雷锋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是以其名字命名的雷锋精神,雷锋精神是指以雷锋的无私奉献精神为基本内涵,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着的革命精神,影响了后来一代一代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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