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出去散步,没走多久,腿上就被蚊子叮了几个大包。
“蚊子太讨厌啦!”胡小宝抱怨道。是啊,这蚊子驱之不去,真是贪得无厌。哎,一说起蚊子的坏话,怎么都是“厌”啊。
不过,这厌字最早可不是贬义呢。据《说文解字》,厌是一种古代礼节,“推手曰揖,引手曰厌”,两手抱拳,向前推是作揖,向内引叫做厌。
诗经《召南-行露》的头一句,“厌浥行露”,这是水很多,潮湿的意思。这也不是贬义啊。为什么现在说起“厌”,都是讨厌的意思呢?这又得从它的字源说起了。
这是金文“厌”字,是个象形文字。右边是个动物形象,看它的大尾巴,估计是只狗吧。左边是一块肉,这肉好大啊,或许是一整只羊吧。于是“厌”的意思也就出来了:那么大一块肉,当然吃得很饱啦,厌就是饱足、满足的意思。
后来,历经篆书、隶书、楷书的演变,现在的厌字,是简化后的写法,简体字把那块大肉拿掉了,只剩一只狗,就不太好理解“饱足”的意思啦。
贪得无厌中的厌,还是取的这个“饱足”的意思。过于饱足,就是吃撑了,那感觉也不好,是不是就此慢慢引申出讨厌、厌恶的意思来了?
这很有点哲学辩证的意味呢,萧伯纳说:人生有两大悲剧,一个是心爱的东西得不到,另一个呢,是得到了。
这可咋整,不管怎样这人生都是悲剧啊!怎么破,中国人自有解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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