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游牧为主建立起的蒙古帝国,对于狩猎并不陌生。这是他们的谋生本事。即便是后来持续扩张以后,也依然被当作是一件重要的日常事务。
如果不打仗的时候,蒙古探子就会四处搜集消息,看看哪里适合狩猎。成吉思汗就曾说过:‘狩猎是士兵和军人的应尽义务。“
不只是士兵,那些大汗贵族,也保持着狩猎的传统。这不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更是为了让他们不至于荒废弓马,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
但即便是对狩猎如此喜爱,蒙古骑兵在狩猎时,仍有一些禁忌。这些禁忌,其实主要都是为了保护草原上的自然环境。
蒙古部族起源于蒙古草原。这里自然条件恶劣。虽然可以游猎为生,但草原毕竟有限。如果过度捕杀,最终只能是一同灭亡。所以,在很早以前,蒙古部族就有保护自然的意识。
这种意识被融进他们的文化、传统,乃至信仰当中。他们对山川自然、万物生灵都有一种崇拜,认为彼此都是平等的存在。
这不仅存在于他们的传统文化中,更被写进蒙古帝国的法律中,需要被严格尊重。总的来说,这样的禁忌,大概有三条。
第一条:不捕杀有卵的飞禽、有孕的野兽,以及仍在生长的野生动物。这一条,就是为了保护还在生长繁育的野生动物。让他们可以繁衍下一代,而不是赶尽杀绝。
元朝皇帝曾下令推行过这一法律。《元文类》记载:“先帝圣旨,有卵飞禽勿捕之。”
第二条:不在动物繁育或发情的时间段打猎。这个阶段,一般在春天和夏天。正是万物繁殖生育的阶段。同样的,如果在这个阶段游猎,就可能让某个物种无法繁衍。
要是实在不得已,为了生计而打猎,也要留下活口。比如出现雄雌数量不匹配的时候,就会杀数量较多的一方,保留数量较少的一方。
第三条:围猎的时候,也不要赶尽杀绝,而要留一些活口。蒙古骑兵的围猎,规模浩大,常是一大片区域内进行猎杀。如果围猎到一个种族的动物,就会让那些还在生长繁殖的离开,继续繁衍。
这些不仅是在蒙古帝国时期被推行,到了元朝,乃至后来重新退缩到草原的北元,依然在遵守。而且,除了这些,蒙古内部还会设置一些特殊的日子,如皇帝的生日与忌日,都是被严禁杀生的。
蒙古部族中,又有一些特殊的动物受到尊崇。它们是被禁止猎杀的。
他们还会划分出一大片的自然保护区,供那些野生动物可以在里面安全的生存。这种保护,不只是局限在动物身上,包括植物,乃至这片土地上的一切,都是不得侵犯。否则,会受到严重惩罚。
蒙古人的这些做法,不仅是在保护自然,也是在保护自己。懂得尊重自然,才会得到自然的尊重。如果不是这些做法,凭借蒙古人口的增多,如果任意妄为,以草原的资源,迟早会枯竭崩溃。到那个时候,最终失败的,还是人。而在今日快节奏的生活里,这种对自然生灵的尊重,也许值得我们深思与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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