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童养媳的真实老照片:四岁嫁人,婚后被恶婆婆杀害!

童养媳是古代是一种非洲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童养媳顾名思义就是从小被婆家领养的穷人家女孩,而这些女孩虽然在婆家养大,但是在她们长大后再跟这家的儿子结婚。这些童养媳大都数出自贫穷的人家,其身世十分可怜,而且即便是嫁过来亦是经常被婆婆虐待,而且若是碰到一些恶婆婆,还会被无情杀害。

图为一组晚清年间童养媳的真实老照片,这些童养媳大部分都是在三四岁的时候就被父母找了对象,然后被送到夫家抚养长大。

虽然名义上是嫁入了夫君家,其实这些童养媳的生活和命运非常悲惨。在清朝中期的时候,童养媳被公婆虐待、虐杀事情非常多。

后来,在清朝1883年的时候,清朝湖南巡抚卞宝第向朝廷奏报童养媳被虐待和虐杀的众多案件,卞宝第多次向皇上恳圣慈饬下刑部将非理故杀年十四岁以下童养幼媳酌予监禁数年。皇上准了卞宝第的奏章,这才消残了童养媳的虐之风,而保童稚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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