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五人组团买了一个县官当 三年赚了六十万两银子

清朝时期,普通老百姓想当官,无外乎有两条路走。

一是寒窗苦读,通过科举考试获取功名,拿到敲开官场大门的敲门砖。这是绝大多数读书人的选择。然而,这是一条艰难的道路。左宗棠多厉害的人?三次参加会试都名落孙山。洪秀全多厉害的人?四次参加童生试都落榜,到头来连秀才都没考上。

二是花钱买官做,即捐官。读书是需要一定的天分。对于那些既没有读书天分、又想为人民服务的人来说,捐官是一条不错的道路。只要你舍得花钱,官府的大门,随时向你敞开着。

说起来,清朝捐官制度,还是跟明朝学的。想当年,清朝兴起于关外的白山黑水之间,并没有花钱买官做的概念。1644年,清朝入关后,本着“拿来主义”的精神,对明朝的政治制度进行了“照搬照抄”,包括这捐官制度。

实事求是地说,清朝最初实行捐官制度的主要目的,还并非借机敛财。清朝初期,参加科举考试的知识分子寥寥无几,绝大多数士民隐藏在民间。这对于清朝来说,是一种巨大的威胁。为此,朝廷要打通科举考试之外的第二条道路,将更多的精英力量纳入政权,消除隐患。

雍正皇帝的说法很有代表性:“反不若授职富人,藉以牵制科甲,庶台先圣立贤用人无方之意。”在雍正皇帝看来,通过科举考试步入官场的人,容易染上徇私结党的恶习,干扰朝政,不如保持捐官渠道,对科举考试形成一种牵制,这也符合先贤用人无方的本意。

的确,清朝历史上不乏正直善良之人,通过捐官进入官场,作出一番为民为国事业的例子。

——1717年,一个叫李卫的江苏富商子弟捐了一个员外郎官职。不久,李卫以兵部员外郎的身份进入朝廷,后升迁为户部郎中。李卫精明能干、为官清廉、不畏权贵,在担任户部郎中时,哪怕面对亲王时也敢于坚持原则。雍正皇帝很欣赏他这一点,将他大力提拔。到1727年时,李卫已官至浙江总督,成为封疆大吏。及至后来,连秀才都不是的李卫,又历任兵部尚书、署理刑部尚书、直隶总督等职,在朝廷里风光无两。

——1846年,湖南益阳人胡林翼花了1万两银子,捐了一个四品知府。胡林翼没有选择富裕的地方任职,而是去了偏僻贫穷的贵州。胡林翼觉得:我花钱买官就已经够耻辱了,怎么还有脸选一个富裕的地方搜刮民财呢?胡林翼去了贵州后,在基层历练8年之久。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后,胡林翼率部进入湖北,在与太平军作战中大放光彩,被实授湖北巡抚,并赏戴一品顶戴。胡林翼花了1万银子捐官 最终成了与曾国藩、左宗棠等人齐名的中兴名臣之一。

然而,在庞大杂乱的捐官队伍里,像李卫、胡林翼这样一心为国为民的人,实属凤毛麟角。绝大多数人捐官,是为了满足他们心中的贪欲。而且,买官是要花一大笔钱,而清朝官员的俸禄又比较低,光靠俸禄,是绝无可能拿回捐官的本钱。怎么办呢?唯一的办法就是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搜刮民财。

在清朝,捐款不便宜。如前面所说的胡林翼,花了1万两银子才捐了一个四品知府。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买一个知县(县官)至少要4600两银子。这是一笔巨款,许多人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

根据《清俾类钞》记载,一个浙江山阴县老百姓蒋渊如,做梦都想买一个知县当,可他家里实在太穷,倾家荡产也拿不出4600两银子。一天,蒋渊如灵机一动,为何不多找几个人,凑一笔钱买个知县当?于是,蒋渊如找来好朋友唐文卿等4 人。他们凑了一笔钱,终于买了一个知县。按照事前的约定,出钱最多的蒋渊如担任知县,出钱第二多的唐文卿做刑名师爷,其他人则分别担任不同职务。

当了官后,他们这5人“舞文弄法,狼狈为奸,辇部民之金以入邑廨者岁可以二十余万”,一番狠刮猛捞,每年都能赚到20多万两银子。3年后,由于搜刮得过于凶残,吃相太难看,蒋渊如等人遭到检举揭发,全部被革除职务。

但有什么关系呢?他们5个人在3年内总共搜刮了60多万两银子,早就赚得盆满钵满了、满载而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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