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脂批,似对袭人的“箴”持正评价,但作者本人后悔当初不听“箴”,以至一生潦倒吗?祭晴雯前后锋芒所指处似也有袭人,只是宝玉本身比较柔懦,为柔情所缚,才不致与袭人决裂,袭人判词里“枉自”、“空云”表达的是惋惜,还是讽刺?作者对袭人的态度到底如何?
贾母对袭人的感觉比不上晴雯,从她的话中我们看出,晴雯倒是她希望能伺候宝玉一辈子的。那第六回中:“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这袭人是怎么知道的?连贾母自己都不知道?
记得曹雪芹在书中有句直点袭人心事的话:“想到此言,不觉将素日想着后来争荣夸耀之心尽皆灰了。”那时袭人被贾宝玉踢咳血之后,“素日”二字尤能说明问题,如何“争荣夸耀”?以其地位,个性,恐日后比“赵姨娘”更甚,她可是惯于“肚里做功夫”的,可是袭人再怎么着,依旧改变不了她是通房丫头的事实。
袭人是通房丫头,所谓‘通房丫头’,根本连妾的地位也未获得,更谈不上有什么要求,要求袭人‘守节’,是为难袭人。想不到今天,竟然留下评论,说还要求袭人“一死追随宝玉”多好?真的不好。
袭人守节,于情不合,袭人和宝玉之间,本来就不是在平等基础上的产生的爱情关系。宝玉于她,是主子是饭票;她于宝玉,是保姆女奴,尽管他们之间有一些感情,也不会改变他们关系的本质。一个女奴去了,宝玉还会有其他女奴;一张饭票没了,袭人自然也该另找一家,无可厚非。宝玉爱黛玉,黛玉死了,他就失去了尘世间安排灵魂的唯一处所,所以悬崖撒手,弃世如敝履。但宝玉不爱袭人,那有什么理由倒过来要求袭人为宝玉守节殉情?
袭人最可厌可悲之处,乃是她的十足奴性,她陷入奴隶状态还不够:“作为一个奴仆,本该死心蹋地地侍主伺爷”,话说来,就宝玉自己,何尝会希望袭人为他“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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