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举行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49年10月9日在北京举行。会议确定了全国委员会的工作和具体计划,以及通过了本届委员会委员任职名单。

这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周恩来委员报告参加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各单位协商经过,和选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和秘书长。此外,会议通过了“以十月一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的国庆纪念日”的建议案,决定送请中央人民政府采纳施行。

会议推林伯渠委员为主席。开会后,先由周恩来报告“参加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各单位协商的经过”。他说明,自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闭幕以来,各方面对于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的工作,协商颇多。八日晚上,各单位的首席代表作了一次最后的协商。大家认为全国委员会的工作,当时亟需确定的有两项:一个是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第十五、十六两条的规定,选出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会,以便领导工作;一个是具体计划今后应该如何进行工作。周恩来委员在叙述了关于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的人选协商经过,并分析了全国委员会所应当进行的政治性的和组织性的工作内容以后,说明拟订中的全国委员会工作条例,已根据各方意见,规定在全国委员会内设立政治法律、财政经济、文化教育、外交、国防、民族事务、华侨事务、党派事务等八个组,以利工作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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